解析:
申请诉讼保全的必要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需要进行保全的案件必须有给付性质的诉讼请求;
其次,该案必须具备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
再次,当事人需向法院提出符合相关规定的正式申请;
另外,该申请必须在整个诉讼程序过程中被提出;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是,如果无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可能导致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