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重大事故发生时,责任单位必须要在第一时间采取行动:
1、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汇报事故的具体情况,同时也需要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的对应部门提交相关报告;2、须在危机发生24小时以内,详细撰写事故报告,并报送至第一点中提到的所有相关部门;对于涉及到军民双方的重大灾难事件(特大事故),责任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的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构进行上报,并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报告的编制与递交工作。
在重大事故发生之后,根据事故责任主体所属的行政层级,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指定的责任机构组织建立事故调查小组,承担起对事故的全面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