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并未对出售穿过的内裤予以明令禁止。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进行此类交易可能涉及到如公共卫生、疾病传播等相关法律条文。
虽然卖穿过的内裤原则上视为个人私好活动,不受法律限制,然而若卖方持有传染性病症且存在买卖行为时,此时便可通过法律途径对此类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