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司决定终止经营活动时,对于离职的员工而言,所获得的将是补偿金而非赔偿款。在此种情况下,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用人单位均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在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书面向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请求且得到了劳动者的同意。诸如此类皆属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