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当土地所有权类型被确定为“划拨”属性时,土地所有人或使用者需要遵守相应法规,积极履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义务。
所谓的“划拨地”,实际上是指在这块土地上进行建筑施工活动时,其土地使用权并非通过市场竞争获得,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直接划拨给相关单位或个人使用。
因此,在这类土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行为,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支付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金,这也被称为“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