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江苏地区的法定婚姻假期在国家相关法规的基础之上额外延长了10日。
最初,这十日为晚婚假期,但当晚婚假期被取缔后,便与基础的婚姻假期合并处理。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详细条款,在江苏地区合法注册的新人们除可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之外,还将获赠十天的婚假期。
由于晚婚假期已被取消且江苏省将其融入基础婚假,因此新人们总计能够享受到长达13天的婚假福利。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婚假需在正式结婚之后才能开始享用。
这里所说的“结婚”并不仅限于举办婚礼庆典,而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结婚手续、获得结婚证书之后即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婚假申请。
然而,婚假的起始日期并非在获得结婚证书之后即刻生效,而是需要根据各个企业机构的内部规定执行。
有些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在结婚后的一个月内休完所有婚假;而另一些企业则允许员工在获得结婚证书一年后才开始休婚假。
关于这一点的详细规定,请各位新人们参照各自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便做出最佳选择。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