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可按照本地区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时所享用的伙食补助标准加以核算。
原则上来讲,伙食补助费用应当在受害者住院期间内进行计算,即依照受害者在住院期内为期计算伙食补助费用,所得之天数,再乘以本地区国家公务人员每日的相应标准,便能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用数额。
在交通事故中,若受害者需住院治疗,则其有权向责任方提出以下各项索赔要求:
首先,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
其次,如若导致伤残,还可索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以及由于康复护理、持续治疗而实际产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