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小产权房作为其中的代表性土地使用方式,其抵押操作是无效的。
因为小产权房是指,建筑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之上且未缴纳相应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的房产类型,并且未经县级以上国家相关规划部门的审核批准以及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从而导致这类房产无法顺利实现抵押权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