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人身保险理赔时,需遵循以下严格步骤:
首先,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方得知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时,应立即采取行动向保险公司通告此情况;
其次,保险公司方面将立案处理,启动查勘工作;
第三步,按照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须全面整理所需提交的各类书面材料以备核查;
第四环节,保险公司在对相关依据和凭证进行深入审查之后,才能明确是否予以承保责任;
最后,待所有审查程序顺利完成后,保险公司必须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履行支付赔款的神圣职责。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