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租赁公房拆迁归谁

4w浏览 匿名 2024-04-28 江西九江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解析:
    关于公共租赁性住房拆迁所产生的收益,应主要归属那些实际行使居住权的人员。在这方面,任何可能因房屋而引发的财产权益,都应由那些实际享有该房屋居住权的人士共同享有相应的份额。对于拆迁已出租的公有住房而言,被拆迁者可通过与房屋承租人达成协议来收购其依法享有的公房使用权,或者选择将承租人异地安置,以此方式与原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最后由拆迁方对被拆迁者进行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全文
    5 04-2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租赁公房拆迁归谁
一键咨询
  • 130****15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4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1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上饶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5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5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3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2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常州135****40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6****742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285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屋租赁期间拆迁补偿归谁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若是依旧不知道房屋租赁期间拆迁补偿归谁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在我国租赁物拆迁补偿归谁?
在我国租赁物拆迁补偿归谁,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对租赁物予以拆迁的,那么不仅仅需要对房屋的所有权人予以补偿,还需要对房屋的使用权人予以补偿,具体的租赁物的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考下文来确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租赁期间拆迁装修费归谁?
房屋租赁期间拆迁装修费的补偿,可能需要支付给房屋的出租方、也有可能需要支付给承租方。具体房屋租赁期间拆迁装修费归谁,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如果已经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之中会明确规定具体支付给谁。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二手房上上家承重墙出问题是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破环承重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下所述:
首先,建筑物所有者需要及时地修缮受损的承重墙壁,并且可能会面临向周边邻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由于承重墙是整个建筑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受损即意味着破坏了建筑的抗震性能。
因此,任何未经授权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行为,都将会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具体而言,个人违法者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单位违法者则将面临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在进行室内装修过程中,如果确实无法避免拆除承重墙的情况发生,那么建筑物所有者必须先向原设计单位或具备同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交申请,经过审批并获得设计方案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此外,建筑物所有者还需将此情况告知物业管理公司,以便他们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稳定。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7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房二卖归属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一房二卖”纠纷问题,具体处理方式需依据不同的情境进行判断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种情况:
当卖方与两位不同的买方先后缔结买卖合同,且履行相关义务并完成了房地产的过户手续时,这无疑是一房二卖案件中最普遍出现的情景。
在此类案例中,两个买卖合同均被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根据合同约定,后签署合同的买受方实际上已获取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两个买方可享有各自独立的权利主张,具体而言,后一位买受方拥有物权请求权,而前一位买受方则仅能提出债权请求权,即向卖方要求赔偿损失。
然而,由于前一位买受方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他还需要承担返还房屋的法律责任。
其次,我们来探讨第二种情况:
在一房二卖的过程中,卖方先与前一位买受方签订合同,并完成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了销售合同。
换言之,卖方在履行完与前一位买受方的合同后,必然会违反与后一位买受方的合同约定。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必须为其所有或有权处分,若卖方并非该标的物的所有人,那么他便没有处分权,这便是无权处分行为。
如果因无权处分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卖方将须向后一位买受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房二卖的案例中,由于标的物具有唯一性,通常情况下,卖方难以同时履行两份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租赁房动迁款归谁所有?
归出租人所有。租赁房被拆迁,房屋拆迁款属于出租人,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出租人,租赁人只能是跟出租人协商,对于租期未到给予补偿,有争议的可以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处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网络道具丢失起诉费用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关于起诉费用究竟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上,具体的情形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首先来说,当案件的诉讼结局出现了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局面时,则需由涉案的各方当事人按照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共同负担起这笔费用;
其次,若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地解决了此案,那么其费用将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并负担;
最后,对于撤诉的案件,其费用将由原告方独自承担,但是可以减半收取;
而对于被法院驳回起诉的案件,其费用也将由原告方独自承担。
至于起诉费用的具体标准,我们需要按照以下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首先,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那么每件案件只需交纳50元人民币的费用即可;
其次,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那么其费用将按照2.5%的比例进行计算;
再次,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在10万元到20万元之间,那么其费用将按照2%的比例进行计算;
接下来,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那么其费用将按照1.5%的比例进行计算;
然后,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在5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那么其费用将按照1%的比例进行计算;
再者,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在1000万元到2000万元之间,那么其费用将按照0.6%的比例进行计算;
最后,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超过了2000万元,那么其费用将按照0.5%的比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5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吸毒人员强戒后社区康复由谁办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给予吸食毒品的人群以援助和支持,我国提出并实施了多种戒毒康复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自愿戒毒疗法。
这一模式旨在激发吸食毒品者心目中潜在的自强意识,进而促使他们坚决地与其过去的吸毒行为进行切割。
为此,我国建立了相关的治疗机构,例如戒毒医疗中心等,这类机构为有意愿参与的吸毒者提供长达一个月乃至更久的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
其次,强制戒毒。
强制戒毒所是专门用于对吸毒者进行强制戒毒的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
对于那些不适宜进入强制戒毒所的吸毒者,则会采取社区戒毒的方式,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必要的协助、教育以及监督,确保社区戒毒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最后,戒毒康复。
对于已经从强制隔离戒毒所释放出来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有权要求他们接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在此期间,戒毒人员可以选择自愿居住在戒毒康复场所,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来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同时,戒毒康复场所也应按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向戒毒人员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动迁房评估单价与评估均价如何确定其合理性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国有土地之上的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实践操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常见的评估方式:
首先,市场比较法是一种重要的估价手段,它通过将被估价对象与同时间点内曾发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对,并根据这些相似物业的已知售价进行相应修整,从而计算出被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者价值。
这种评估方式尤为适合直接反映被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情况。
其次,成本法是另一种常用的评估方法,它通过求得被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者重建价格,然后再减去折旧部分,以期计算出被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者价值。
再次,收益法是一种基于预期的评估方法,它通过预测被估价对象未来可能获得的正常净收益,选择合适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算至估价时点,最后进行累加,从而计算出被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者价值。
此外,假设开发法也是一种常见的评估方法,它通过预估被估价对象在开发完成之后的价值,然后再减去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以及利润等因素,以期计算出被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者价值。
最后,基准地价修正法是一种特殊的评估方法,它适用于政府已经明确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区域,通过将被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最终得出被估价对象的客观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选用的评估方法各异,必然会导致评估结果产生差异;
而如果未能正确运用评估方法,则必然会导致评估结果出现偏差,无法准确反映被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
因此,当发现评估结果存在异常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没房产证拆迁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所述无产证之房屋系依法合规兴建,那么在拆迁过程中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补偿措施;
然而,倘若此等建筑物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修建,则将无法享受任何形式的赔偿权益。
关于房屋拆迁的具体标准,各地区均有所差异。
建议您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以获取详细信息,或者直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1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农村租赁的土地拆迁补偿款归谁
地上建筑物及青苗补偿款归所有人,征收土地的补偿款是集体财产,所以,在农村租赁的土地拆迁补偿款归谁的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比如租赁别人的土地种植农作物,农作物被征收以后青苗补偿金应当归承租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电动车前车右转侧面撞右车该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电动车发生追尾事故,责任归属究竟该如何判定呢?实际上,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电动车与正在行驶中之车辆发生碰撞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此类情况下,电动车应承担事故的全责;
其次,夜间前车若是未能按照规定开启尾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前车应负有一定的事故次要责任,而电动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再者,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能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立警示标志,进而引发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则应负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然而,如果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已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设立了警示标志,此时若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电动车将承担事故的全责;
此外,若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从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的发生,前车应负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最后,若前车倒车或者溜车时撞击后方车辆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应承担事故的全责。
当当事人确认自身权益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之后,接下来便需要着手准备相关的材料。
通常而言,交通事故起诉对方所需准备的材料大致如下:
首先是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受害方的身份证件,以及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详细信息资料;
其次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再次是起诉状及其复印件;
接着是证据资料及清单,例如医疗费用等各类费用单据、误工收入证明、伤残鉴定书等;
最后是预交案件受理费。
对于确实经济困难无法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缓交或免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1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吵架外面租房要离婚分居多久可以离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上,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达到分居状况满两年即满足法定的离婚要求。
这一分居状况需排除因工作、学业或住房等因素引起,同时也需保证夫妻双方无法共同居住于同一房间内。
当夫妻双方就此达成共识并签署书面的分居协议时,该协议可作为分居事实的有力证据,为未来可能出现的诉讼提供支持。
关于分居离婚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分居必须源于感情不和;
其次,分居必须持续且已经超过两年;
再次,夫妻间的分居实际上意味着彼此不再履行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义务;
最后,夫妻分居满两年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
至于协议离婚的程序,其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接着,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然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接下来,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申请人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再者,婚姻登记机关将对申请进行进一步审查;
最后,完成相关手续后,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岁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四岁儿童的离婚案件中,儿童的监护权将授予最为适合抚养该儿童并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一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年龄在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子女,若父母双方就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交由人民法院依照实际情况,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亲子关系并不因为父母的离异而有所改变。
离婚手续完成后,无论未成年子女是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他们仍属于父母共同的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也不会因此而消失。
此外,对于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法律明确规定应由母亲直接抚养为主导原则;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在抚养权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