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手续流程如下:
首先,需经超过小区内总业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共同讨论并通过决议之后,向聚居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提交申请,同时,也需要将这一决定报告给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接下来,由专门负责管理该账户的银行机构,将物业专项用于维修的基金进行实体转账,直接转入到指定的维修公司或商户手中即可。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