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夫妇而言,若希望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须满足其中一方在本地实际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这一条件。如欲实现夫妻双方自主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选择走法律程序进行离婚,可以前往被告人方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并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