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企业章程或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事项,那么身为股东便须严格履行这一义务。
此外,当股东作为公司员工并担任高级管理者、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职务时,可以在其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就竞业限制事宜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