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第二次缔结的婚姻关系,在领取结婚证书时,并不会体现出是“二婚”的字眼。
2.当当事人在进行离婚手续办理,并考虑户口迁移事宜时,其户口簿将会被注明为“离异”状态。在再次步入婚姻殿堂,将户口迁至共同住所后,当地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部门会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进行相应的更新,即由原来的“离异”转变为“再婚”。
3.无论是初次结婚还是二度成婚,其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都是完全相同的。同样地,结婚证书的外观设计与具体内容也毫无差异,并无任何特殊之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