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由于雇主未能履行其缴纳社会保障义务,而导致劳动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理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倘若由于雇主未能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进而使劳动者在发生医疗费用时无法获得报销,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对此进行相应赔偿。
再者,鉴于雇主未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从而使得劳动者在失业之后无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劳动者同样有权利要求雇主对此进行赔偿。
最后,若雇主未能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致使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退休金,劳动者亦可据此要求雇主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