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罪特指具备国家公职身份的从业者,在利用自身职权与职务之便的过程中实施的,侵吞、盗取、诈骗以及借助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倘若贪污金额达到八百万人民币这一量级,将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依照刑法规定,此类案件通常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及人民带来了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则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其个人所有财产也将被依法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