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筹建小型加工制造企事业单位过程中,必须依法申领并持有机动工商经营许可证以及税务登记这两项基本的法律文书。在完成对企业类型的明确、名称的选定、注册本金的具体金额、股东们以及其各自所占据的出资份额的调配等各项事宜之后,您可以选择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现场申请或者在线上进行相应的核准命名申请的递交。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设区的市(地区)级别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承担起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管理的重要职责。而县级、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以及市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被视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为“登记机关”),他们将负责在本辖区内开展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