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为确保您的驾驶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积极参与为期整七个日夜,每日需保证至少八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深入学习与领悟。
2.顺利完成学业之后,我们将对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考核测评,此项考试简称为“科目一”。
3.当您以优异的成绩成功通过科目一的考试之后,扣留的分数会被彻底清零,而您的驾照也将会如数发还给您。
4.倘若您在科目一的考试中未能取得满意的成绩,那么请不要气馁,仍需耐心地再次投入学习,参加补考。特别提醒您,若您在此种情况下仍然冒险开车出行,将被视为无证驾驶。
此外,若您未能按时参加学习或者考试,您的机动车驾驶证有可能会被交通管理部门暂停使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