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农民工于工作场合遭受意外创伤,便可寻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协助,对该次工伤进行科学而严谨的确认。在证实为工伤之后,如若雇主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所需的工伤保险保障,受害者有权依法请求雇主支付相当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经济补偿与赔付。
此外,若雇主未能依照相关条款,于事故发生或被确诊患上职业病的第一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情形下,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工会组织均有资格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