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所赠予之财产专为某人所有,则视为其私有财产,不受制于夫妻共有财产规则。下述为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独立产权的财产形式:
(1)一方在婚姻缔结前即已拥有的财产;
(2)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仅归属某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属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及(5)其他应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