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而准确地填写《申请书》,此文书应准备三份完整副本,其中两份需由您亲自或由您的委托代理人大方携带至仲裁委员会,另外一份则请您妥善保管以备将来之用。对于申请人属于劳动者阶层的人士来说,需要提供您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正本以及其复印件;相反,若是作为用人单位的申请人,您需要提交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