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离婚纠纷的诉讼中,若原告未出席法庭审理,此时可能会导致以下几种结果: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般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将此案件视为原告主动撤销起诉处理;
其次,倘若被告在此期间提起了反诉请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可能会选择进行缺席审判;
然而,如果原告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亲自表达意愿,或者确实存在特殊情况而无法出席庭审,并且其已经向法院递交了书面意见,经过法院批准同意其不出庭的话,则不属于上述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