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履行房屋交接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需承受以下几项违约责任:
首先,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每当开发商未按时完成房屋移交超过一个自然日时,应当向购房者支付已付购房总价一定百分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将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其次,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进行房屋移交,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
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必须在收到购房者发出的书面解除购房合同通知之日起,在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额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