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签署购房协议之前,您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内容。
其中的“有偿担保”便是至关重要的一条规则。
这意味着房产开发企业将额外设立一项条款,明确表示他们将为您提供购房贷款的担保服务。
倘若未来的某一天,您无法继续偿还贷款,那么便需从拖欠款项的那一日开始,每日向房产开发企业支付一定比例的担保风险金。
或者,您可以选择从拖欠款项的那一日起,将居住期间的房款按照租赁费用进行结算,并从首付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剩余的资金则会被房产开发企业退还给您。
因此,为了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签署买卖合同时,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详细地列明出来。
这样一来,当纠纷真正发生时,处理起来将会更加得心应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