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关于起付标准的设定上,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一级以及以下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额度定为人民币100元,而对于二级和三级及以上等级别的医疗机构而言,其起付额度则为人民币550元。
除此之外,每年的报销上限设定为人民币3000元。
2.至于报销比率方面,根据当前的政策规定,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所享有的报销比例为55%,而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则分别为50%。
值得一提的是,自新制度实施以来,门诊的最高报销比例已经提升至55%,相较于原有的40%,整整提高了5个百分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