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确保个人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用人单位(亦或是您所在的教育机构)可以选择使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核实,或者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窗口进行确认。
对于非在职人士来说,您需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前往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核对并更新个人基础信息。
其次,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便可以领取社会保障卡了。
在职员工(包括在校学生)可以通过单位(或学校)统一领取;
而非在职人士则可以前往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领取。
最后,在成功领取社会保障卡之后,参保人还需要亲自携带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银行窗口进行激活操作。
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他们需要由监护人陪同,携带社会保障卡、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户口簿原件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