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具备完备的土地审批流程,便可在合同租赁的土地上构建房屋结构。
在此过程中,即便是临时占用或者长期利用土地区域进行房屋修建,也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复。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农村区域的承包土地,其主要的使用目的仅限于农业领域,例如进行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等等,并不允许将之转变为建筑用地来进行房屋建设。
假如有个人或组织试图购买该地块以进行住房开发,这就涉及到了对土地使用性质的重大转变,这种做法在法律层面是非法的,也是无法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