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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高温作业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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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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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关于高温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当每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时,室外露天天工作必须暂停进行,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而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的酷热天气下,仍需进行户外工作的劳动者将有权利享受相应的高温补贴。如果在高温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导致工人中暑并被鉴定为法定职业病,其从业人员将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工会等组织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对用人单位关于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下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进行合法监管和及时提醒。除了上述内容之外,还有更多相关法律法规也将适用于中国的高温作业环境。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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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温津贴要多少温度?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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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费可以获得吗?
现在由于人们收入的持续增长,导致越来越多的空调等高功能性器件的投入使用,导致温室效应。所以夏日的温度持续增高,突破了历史新高度。那么有很多在高温中还需要进行工作的人员,但是有一些不在室外工作,但工作环境十分恶劣,他们不了解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费可以获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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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分公司的高管和总公司的高管职责有何异同
[律师回复] 解析:
分公司副总经理与总公司副总经理之间最显著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其所承担的责任及职责范围上。
分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本地分公司的全面运营管理事宜,涵盖了诸如分公司的日常事务处理等方面。
相较之下,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责范围更为广泛,他们需要负责总公司的各项具体事务,例如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策略制定等等,同时还需对所有分公司的运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
在责任范围这一层面来看,分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解决本地分公司面临的各种问题,并与当地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协助客户妥善解决其所面临的种种困境。
而总公司副总经理则需要对各个地区分公司的工作予以督促指导,确保各地分公司能够达成预定的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各分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以便尽早发现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确保总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综上所述,分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本地分公司的全面运营管理,而总公司副总经理则需要负责公司的各项具体事务,并对各分公司的运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者各司其职,通过高效的管理手段,共同推动整个企业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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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4车还能开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国四汽车究竟能够使用多长时间的疑问,这主要取决于我们国家针对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限,私家乘用车并没有被明确设定所谓的使用寿命极限,只是在当其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之后会面临“引导报废”的规定;
然而,轻型货车以及大型货车的强制报废年限则为10年,但可通过申请最多延长5年的方式,因此,国四货车的最长强制报废年限实际上为15年。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国家高温补贴是真的吗?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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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被工友打伤牙齿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活动时遭受同僚的不慎伤害,此种情况可视作工伤事故,企业雇主或与之相关的员工均可依法向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而获得由工伤保险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
1.针对工伤事故所带来的实质性的财产损失,我们会按照实际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补偿。
比如,对于造成一般伤害(尚未达到残疾级别)的情形,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类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以及工伤期间的正常薪资待遇、往返于工作地点和居住地之间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等。
2.若工伤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则除了上述各项外,还需要增加以下赔偿内容:
医疗费用、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以及工伤期间的正常薪资待遇、往返于工作地点和居住地之间的交通及住宿费用、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当工伤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时,其家属将有权获得以下赔偿款项: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高温费是国家规定的吗?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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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剪辑影视作品算侵权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未经相关权利主体许可的影视作品剪辑无疑构成侵权行径。
倘若此类剪辑者未得到原著版权所有人的明确授权,其擅自剪辑并进行传播的行为即为违法。
在此情况下,原著版权所有人有权依法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作为开庭证据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是的,确实是可行的。
关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一方出现婚姻不忠的问题,并与他人存在重婚的行为,那么这些事件的目击者或知情人士提供的见证证词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中频繁地施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那么相关的照片或视频资料也能作为有力的证据;
再者,如果一方长期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而另一方对此进行了报警处理,那么警方的报警记录同样能够成为证明感情破裂的有效依据;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情感不合而选择分居长达两年以上,并且双方都签署了正式的分居协议,那么这份协议将会作为直观、明确的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高温天作业中暑算工伤么
高温天作业中暑算工伤么?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必须具有“职业性”——除了发生在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外,还要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工作时的气温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疾病,才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也才能认定为工伤,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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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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