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开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4-28
946浏览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律师解析
国际进出曰贸易公司的设立需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首先,该企业应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身份,而对于涉足外贸流通行业的企业而言,其成立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已经完成了对相关机构的登记注册程序,领取到了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工商年度审查,并成功地通过了此类检查;
其次,已经顺利完成税务登记事项,严格遵守税收法则,做法依法纳税,且同样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频执行税务年度审查并达成相应的审查标准;
再者,注册资本方面对外贸流通企业的要求是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而对于生产型企业所设定的门槛则为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最后,需符合其他特定条件方能满足申请材料要求和运营实现在内的标准化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工商税务案件·推荐文章

苏州135****742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716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839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87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开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3****7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2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6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7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7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0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4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2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4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35****885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776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309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进出口贸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进出口贸易流程中的第一项就是备货和报验,因为这是为了卖方能够及时的落实一下资源和做好进出口的第一项工作。之后就是进行催证和审证以及改证,只有后面这三项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后才能正常的出口。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门未锁进入他人住宅算私闯民宅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擅自闯入他人住所,无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在治安管理方面,所谓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行为人为满足个人目的或者无合法依据地径直步入住宅,或者在被要求离开时拒绝退出的行为。
这种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着严重的威胁,因此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所”这一行为的法定起点处罚标准就是拘留,告诫所有的违法者,他们所犯的罪行必须包含更为显著的主观恶意以及巨大的社会损害性。
然而,并不是每一次未经过许可就进入住宅或者拒绝退出的行为都会被视为触犯了治安管理法规中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一条款。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罚标准如下列示:
首先,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者,公安机关可予以拘留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行政惩罚,同时还可以进行罚款,最高金额为五百元人民币,最低金额则为二百元人民币。
其次,如果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公安机关将给予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也会进行罚款,最高金额为五百元人民币,最低金额则为二百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进出口贸易合同样本怎么写
首先写明标题进出口贸易合同,其次,写明购货单位和供货单位的信息以及产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以及产品包装规格和费用等,最后,双方签字以及写明协议时间。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办理进出口贸易流程有哪些?
1、报价 在国际进出口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2、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3、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0w+浏览
涉外专长
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先后的顺序是怎么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不能将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处理流程进行简单的排序或比较。
这是因为二者所针对的适用场景及准则存在显著差异,难以直接对其进行类比分析。
举例来说,普通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然而,当某一行为达到了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时,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禁品、管制器具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对需要给予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养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
(五)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对已经依照前款第三项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又发现新的证据的,应当依法及时调查;违法行为能够认定的,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并撤销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从监狱出来后又发现之前的案件,如何申诉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刑事案件的申诉事宜,申诉人须向对其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诉申请书,同时附上原一审、二审的判决书、裁定书,及其他与申诉事由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件;
2.申诉人可选择向审理该案的司法机构,即法院进行申请,既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诉,亦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3.若法院经审查决定受理申诉,且经查证确为错判案件,则有权启动再审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则应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若在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犯罪,则前罪的追诉期限将自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若超过二十年仍欲追诉,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至于具体的刑事追诉时效期间的长短,则由法定最高刑加以确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凡能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皆可作为证据使用。
然而,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方能采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侵犯财产权案件的行政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行政机关之赔偿责任,涵盖了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以及侵权损害两大部分内容。
首先来看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其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对于人身权益所引发的侵权行为,例如:
(1)涉及到不法拘留或非法施加限制人身自由之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的情况;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的情况;
(5)除上述情况外,所有可能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对于财产权益所引发的侵权行为,例如:
(1)涉及到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情况;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情况;
(4)除上述情况外,所有可能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物质损害,即实际损害及可得利益损害;
2.精神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际贸易进口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包括的内容有第一条 合同对象 第二条 价格 第三条 品质 第四条 供货期 第五条 标记。第六条 支付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第八条 发货通知 第九条 仲裁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业主的车不让进小区解决办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小区内公用停车场所占用的土地资源,依法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相应地,物业管理部门仅具有管理权限,且此类管理权力乃业主委员会授权之结果。
对于业主的车辆通行,物业应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并无任何限制,此举既合乎法律原则,又符合社会公德。
针对是否需要缴纳停车费的问题,第一种方式为将款项支付给业主委员会,然后再由其转交给物业管理公司;
另一种途径为直接将费用交付至物业管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业主支付了停车费用,却因物业管理公司无法提供足够的停车位导致业主被迫选择位于小区范围以外的停车场,这无疑是不合法的行为。
在此情况下,停车费用应由该外部停车场收取,而非物业管理公司。
然而,若物业管理公司能够保证提供与合同约定相符的看管服务水平,双方仍有协商空间。
此外,尽管物业管理公司无权以未缴纳物业管理费为由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但他们有权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诉和投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24农村建房三个证件分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农村集体土地所涉的"三证"分别为:
首先,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这是集体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其所占有的集体土地享有的占有、收益以及处分权益的法律认可证书;
其次,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是农民集体及个人在进行非农业建设时,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法定权利证明文件;
最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这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形式,它赋予了农村居民在依法获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同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以及有限制处分的法定权利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借钱一年后补了一张借条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借款行为发生后的一年之内,进行相应的补充填写第二份借据是完全合法且可取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份补充借据上的日期应该被填写为当前日期。
在填写借据时,其核心要素需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清晰无误地注明借款方与出借方面临的法定全名;
其次,必须明确借款的具体金额,这其中既包括大写数字也包括小写数字;
再次,需要详细记录借款的时间期限,这其中包括借款的开始日期以及截止日期,同时还需明确借款的期限;
此外,还需要明确还款的具体日期;
接下来,需要明确借款的利息,这其中需要有明确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并且需要明确最终需要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相关约定;
最后,需要明确借款本金和利息偿还的具体年月日以及付款方式;
除此之外,借款方本人需要亲自签名盖章、按手印或者亲笔书写的签名;
如果情况需要,还需要由担保人进行签字确认,并且需要注明担保期限以及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交易磋商可以是口头的(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传真、电传或信函)。交易磋商的过程可分成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是达成交易所必须的法律步骤。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法律援助的适用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
(1)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以及由法院指定的辩护工作;
(2)在诉讼请求中涉及到的向父母、子女或被扶养人支付赡养费、抚育费或者抚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了由于过失行为导致的责任事故之外,因遭受公职人员侵权而索求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事务等。
关于法律援助的申请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申请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确实需要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
2、申请人必须是由于经济上的困难,无法承担或者无法全额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等原因,才能够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资格。
对于那些视力残疾、听力障碍、言语障碍或者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刑事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他们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话,那么他们就应该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