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呢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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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工因工伤在院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不能随意改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年,伤情严重,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定级为五、六级别的员工,用人单位要支付每月的伤残津贴。

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呢

工伤是指工作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直接或者间接负伤,或者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工伤赔偿还要经过三个必要的过程,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还要进行劳动关系鉴定,企业在员工受到工伤时要承担员工治疗期间的相关费用。

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呢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上了工伤保险的,以下费用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1.治疗期间的所有的医疗费用,恢复健康的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补助,护工费。

3.如果职工到统筹以外的地区就医,此时还要支付职工的住所费以及生活费,支付的标准按照统筹地区规定执行。

4.员工身体上出现伤残情况,需要安装辅助设备的费用。

5.工伤严重,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保险基金要支付生活护理费

6.经过劳动伤残鉴定,定级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支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

7.用人单位定人要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要支付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员工因为工作死亡,支付其合法遗嘱内容中三部分费用,包括因工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

9.员工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花费的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用。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用人单位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职工因工伤在院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不能随意改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年,伤情严重,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定级为五、六级别的员工,用人单位要支付每月的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定人要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要支付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给员工参加工伤保险,以上所需要赔偿的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私自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费用,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而且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受到工伤时一年之内申请,超过期限,向用人单位追缴工伤费用将不会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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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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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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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工单位是否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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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还应承担以下三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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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为了经营需要可能会找一批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因此在工资福利上面与我们通常了解的劳动者的工资福利是有所区别的。
一、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适用相同的工资福利制度。用工单位无同类非派遣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4、提供条件,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5、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劳务费用,并应当在支付凭证上予以注明。
6、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协助派遣单位做好工伤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7、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确需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由用工单位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同时告知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你是否已经清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在工资福利上面也是不能苛待劳务派遣人员的。
员工发生工伤单位需承担哪些费用
[律师回复] 对于员工发生工伤单位需承担哪些费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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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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