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工伤赔偿不是按平均工资计算,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一、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工伤赔偿不是按平均工资计算,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二、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职员在上班过程中,或者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受伤,并且已经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就可以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的请求,虽然职员可以获得的赔偿金,与正常情形下上班所得是有直接的关系的,但是工伤赔偿并不是以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1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一键咨询
  • 146****82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误工费按前一年平均工资计算吗
误工并不是按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如果受害人有固定的工作,应该按照受害人实际工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的,也是参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还和误工时间有关。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代通知金是按月平均工资计算吗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代工资金并不是按照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代通知金应该按照职工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不过,上一个月的工资不能反映职工正常工资收入的,可以按照全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代通知补偿金按照月平均工资计算吗?
代通知补偿金不是按照月平均工资计算,应当是按照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水平来进行计算的。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水平是支付标准,一般情况下不仅仅是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有津贴奖金等等。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误工费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误工费平均工资应该用月工资性收入除以21、75计算。以法定工作日折算为基础,有法律依据,合乎法律逻辑,也体现了法律的社会属性,能够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
10w+浏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到底是按平均工资算还是按什么算
[律师回复] 工伤中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吗是的,如果是在首次工伤赔偿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工伤时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金额。如果是在辞职后要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就是按辞职时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工伤赔偿中的上年度,是指补偿项目所依据的事件的上年度。一,因工死亡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是指工亡职工死亡的上前一年度。
二、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与就业补助金,适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一年度。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适用的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指鉴定结论作出日前一年度。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适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是指护理时的前一年度。关于“统筹地区”问题。首先要看一下新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该问题的不同规定,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所以就现阶段来说,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全市统筹,那么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就是所谓的“统筹地区”,当然还有一些地区基于各方面原因,还没有实行市级统筹,而是按照县区独立统筹的方式办理工伤保险的征缴及待遇发放事宜,那么这里所说的县、县级市及市辖区就是所谓的“统筹地区”。以合肥市为例,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地税局于2006年12月25日颁布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合劳社秘2006279号,从2007年1月1日起把合肥市整个行政区域作为了“统筹地区”。另外我们也可以看出依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已成定势,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关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问题。有这样一个例子,工伤事故发生在2009年,关于伤残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结论在2010年,2011年4月在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工伤赔付时发生争议,在适用哪个年度的标准进行赔付时双方产生了争议。用人单位的理由是既然这两个赔偿项目是和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基础数据“本人工资”列在同一法律条款,而《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将“本人工资”定义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那么这里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应该是工伤发生时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劳动者认为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自己一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现在要劳动关系消灭了,那就要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权利义务进行一并处理,应该按照现在的也就是消灭劳动关系时的上年度的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笔者认为虽然劳动者要求按照劳动关系消灭时上年度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其没有清楚地说明提出该主张的法律理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家赔偿按哪个年度的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的,比如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死亡的,支付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的总额就是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而上年度日平均工资,肯定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进行调整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