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企业福利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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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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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公司企业福利有:社会保障、住房津贴、交通费、工作午餐等。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就有关福利和工资待遇的相关情况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严格落实相关条款发放相关福利。
我国公司企业福利有哪些?

一、我国公司企业福利有哪些?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2、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3、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5、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

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二、企业福利的司法解释

传统上的福利待遇,一般指现在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本系统中列出的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

企业福利的发放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认定后发放,对于企业福利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企业公司的效益和员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企业公司效益比较好,那么涉及到福利待遇也就越好,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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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包括什么扶持社会福利企业的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家包括什么扶持社会福利企业的政策问题解答如下,
一、减免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3月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办法是:
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
3、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的条件:
(1)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
(2)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
(3)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4)每个残疾职工都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5)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6)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关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二、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7月发布的《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含35%)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
目前施行的新税制对服务业范围的界定是: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广告业、租赁业、仓储业和其它服务业。其中其它服务业又包括:浴池、理发、洗染、照像、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打包、打捞、设计、制图、咨询、试验、化验、晒图、复印、录音、录像、勘探、测绘及其它服务。
三、先征后返还增值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7月下发的《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民政福利企业享受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其范围和条件是:
1、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1994年1月1日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查批准,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2、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的35%以上(含35%)。
是指盲、聋、哑及肢体残疾。对只挂名不参加劳动四残人员不得作为四残人员计算比例。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即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使用分配表、残疾职工名册。
4、经民政、税务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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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包括哪些扶持社会福利企业的政策
[律师回复] 对于国家包括哪些扶持社会福利企业的政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减免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3月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办法是:
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
3、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的条件:
(1)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
(2)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
(3)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4)每个残疾职工都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5)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6)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关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二、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7月发布的《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含35%)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
目前施行的新税制对服务业范围的界定是: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广告业、租赁业、仓储业和其它服务业。其中其它服务业又包括:浴池、理发、洗染、照像、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打包、打捞、设计、制图、咨询、试验、化验、晒图、复印、录音、录像、勘探、测绘及其它服务。
三、先征后返还增值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7月下发的《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民政福利企业享受先征后返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其范围和条件是:
1、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1994年1月1日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查批准,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2、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的35%以上(含35%)。
是指盲、聋、哑及肢体残疾。对只挂名不参加劳动四残人员不得作为四残人员计算比例。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即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使用分配表、残疾职工名册。
4、经民政、税务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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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企业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应提交下列文件 :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原发照机关同意的复印件;
(二)上级主办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
(四)本企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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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社会福利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安置残疾人员达到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
(二)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三)企业中每个残疾职工应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四)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对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比例超过10%而未达到35%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实安置残疾 人员比例后,发给有关证明,税务部门审查核实符合减税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减税待遇。 这类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更多地安置残疾人员,逐步达到社会福利企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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