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办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开发商办理的,但是业主本来也要及时关注土地使用证办理了这件事情,一般来说,开发商在前期必须要先办理好大土地使用证,然后交房以后,开发商应该协助业主办理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办吗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办吗?

土地使用证多是开发商办理的;开发商办理的顺序是先办理好土地证总证、也叫大证,之后根据购房者房屋所占面积的大小准备好办理小证的材料递交土管部门,土管部门受理审批后出具各购房者小土地证;购房者个人比较省心;

也有购房者自己办理的,如下:

1、购房者在办好房权证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

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进入审批程序;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 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有些业主把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这件事情就完全依附在了开发商身上,如果开发商不干净的话,业主自己也不知道催促,最好是业主能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办理好房产证以后,紧接着就马上去办理土地使用证,自己的事情自己要积极处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办吗
一键咨询
  • 177****1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6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买商品房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已使用八年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商品房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还可以预售吗?
商品房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预售;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偾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时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10w+浏览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丢失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丢失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1、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2、自己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种情况下难以自己办理,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另外,有些地方法规规定,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不对购房者个人办理业务,此时您也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贷款已经还清,则完全可以自行办理。
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二、土地使用证概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不够重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购买商品房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购买的商品房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品房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开发商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完全可以的,要知道,房地产行业本身就属于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开发商当初在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本身就已经付出了很大的投资成本,后期仍然需要大量的资金。对于开发商来说,很多时候也就只能选择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买商品房是否要交土地使用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购买的商品房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29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1、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2、自己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种情况下难以自己办理,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另外,有些地方法规规定,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不对购房者个人办理业务,此时您也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贷款已经还清,则完全可以自行办理。 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二、土地使用证概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不够重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1、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2、自己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种情况下难以自己办理,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另外,有些地方法规规定,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不对购房者个人办理业务,此时您也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贷款已经还清,则完全可以自行办理。
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二、土地使用证概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不够重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使用者是开发商吗?
在开发商在开发土地时土地所有人是开发商,将土地售卖给业主时,就是业主。土地使用权人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多少年?
在土地使用证上,会详细记载土地使用者信息、土地情况几土地使用年限等。具体到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多少年,这个得看我们购买的房屋性质,如果是普通住宅,则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商业住宅的话,只有40年产权。其实,对于购房者而言,很难拿到完整的使用权年限,一般都会少几年。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丢失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对于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丢失该怎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1、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2、自己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种情况下难以自己办理,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另外,有些地方法规规定,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不对购房者个人办理业务,此时您也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贷款已经还清,则完全可以自行办理。
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二、土地使用证概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不够重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29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1、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2、自己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种情况下难以自己办理,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另外,有些地方法规规定,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不对购房者个人办理业务,此时您也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贷款已经还清,则完全可以自行办理。 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二、土地使用证概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不够重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买商品房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购买的商品房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经济适用房 >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办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