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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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的,但是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过错,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当中第38条规定的,如果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提供劳动的报酬,那么将是属于应用单位方面存在过错。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吗?

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吗?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的,但是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过错,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当中第38条规定的,如果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提供劳动的报酬,那么将是属于应用单位方面存在过错。

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那么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负有上述给付义务呢?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因为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二、孕妇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对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与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是怀孕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在当代社会,如果说对于劳动者自己主动的离职的话,那么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之下,也是需要由用人单位来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的,比如说确实没有按照合同当中约定来提供一定的报酬或者是劳动安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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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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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职工自己不签订合同能主张单位赔偿吗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自己不签订合同可以主张单位赔偿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由此可见,职工自己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能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案例:
11月,查某进入合肥某宾馆任负责人。劳动期间,宾馆与查某发生一份固定格式《劳动合同书》,查某在该份合同封面上签字。宾馆依据该份合同在社保机构为查某缴纳了劳动期间的社会保险。11月8日,双方发生争议,查某此后未在宾馆工作。事后,查某以宾馆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后查某诉至蜀山区主张宾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8500元、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500元。
蜀山区经审理后认为查某对其与宾馆有劳动合同的事实是知晓的,应视为双方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未支持其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请求。合肥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审判决。
法官点评
查某入职时即在合肥某宾馆任宾馆管理负责人,并在宾馆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封面签字,其对宾馆所属人员的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和社保交纳的相关手续,具有更优越的获悉、填写、修改、或隐藏的便利,且在劳动期间,宾馆在每月实发工资中均明确已扣减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用,查某对此是明知的,并未提出异议,因此查某对其与宾馆之间有劳动合同的事实是知晓的,应视为双方之间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查某在权益未受损害的情况下,主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不予支持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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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另外,辞退一词是民间说法,在我国劳动法里,并没有辞退这个概念,其含义与劳动法里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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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职工自己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能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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