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接受出差可以辞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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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通常来说员工不出差是不可以直接辞退的,因为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规定的是,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是实施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是可以解雇的,否则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员工不接受出差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不接受出差可以辞退吗?

单位不能以此作为理由解雇,具体情况要结合工作性质,首先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绝对唯一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形来判定,并不是说所有的规定员工必须遵从,前提是这个规定或者要求是合理的。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如果公司没有理由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

二、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是如何规定的?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符合条件的,如果员工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或者是实施了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单位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没有这些是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行为,要支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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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作具有特殊性,特别是因工外出期间所面对的环境、状况相对陌生,遭遇伤害的可能性将更大,因此,笔者认为,因工外出的,外出的整个期间都应当认定为工作时间;职工外出的场所应包括休息场所,与外出工作有直接关系和间接关系的情形都应视为“工作原因”,如与工作有间接联系的休息、旅途等都应视为工作的延续,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职工的权利。当然,不能将那些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在出差期间探亲访友、娱乐游玩、购物等私人活动视为“工作”或“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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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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