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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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职工的福利不算工资,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和,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得超过限定数额,超过限定数额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得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

一、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

福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知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道(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二、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哪些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综上所述,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食堂,托儿所等福利部门的设备,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为职工发放的各项补贴,因公外地就医费用,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防暑降温费,丧葬补助,探亲假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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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司法实践上对此并不明确但从法理上讲,单位无权收回住房单位奉为职工的福利房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与工作年限、学历、职位等挂钩,分得房后,房主应对房屋享有应当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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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单位福利房是否已经转化为个人财产,以及是否全部属于个人财产,此时与该房产是否是单位福利房实际是无关的。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据实践判断,因此单位福利房短时间内无法拿到房产证,个人无法取得产权,因此,刚分的单位福利房不能马上作为遗产继承。但是一般经过单位相应程序,也是可以取得产权转化为遗产进行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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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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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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