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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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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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2、提交申请材料。
怎样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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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我是北京的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合同的认定备案后,这个技术收入就算高新收入吗高新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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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领域:
电子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 航空航天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新能源及节能 资源与环境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评分标准:高新认定采取百分制,企业需达到7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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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按多少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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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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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科学的融资决策流程。加大内源融资比重。在近几年内建议采取零股利政策,积极发展银行关系,提高公司资产中的贷款比例。在适当的时候引入风险投资。争取在两年只能在创业板块上市。2、合理制定短期、中长期融资策略,坚持正确的融资组合策略,适时测算判断最佳资本结构,及时调整融资过程出现的问题。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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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哪些认定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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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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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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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房产税减免提供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具备的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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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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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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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风险有哪些
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和融资过程中,由于企业团队个人原因产生的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如资金体外循环等。3、机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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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时包括哪些误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时包括哪些误区问题解答如下, 误区
一:将高新认定研发费用作加计扣除基数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企业往往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以及近1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不少企业认为高新认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经税务师事务所鉴证认定的,可以直接将鉴定报告中对应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作为基数,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其实,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上,高新认定时是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指引》)进行的,而确定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依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办法》),两者的适用情况并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办法》规定的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其口径要小于按照《指引》要求归集的研究开发费用。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谨慎,一定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否则会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误区
二:老高新技术企业未重新认证就享受优惠
2008年,仍有不少老高新技术企业未能及时学习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最新税收政策规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仍按15%的税率进行了纳税申报。也有不少纳税人认为能够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
实际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规定,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尚未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新标准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之后,可以在2008年1月1日后在未到期的时间段内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
因此,老高新技术企业要想享受15%的优惠税率,或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必须按高新技术企业的心要求进行重新申请认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而不能直接自行享受税收优惠。
误区
三:不能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不少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的规定,认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不得叠加享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后,不管什么情况,都不得享受其他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其实,这是对上述两个文件的误读。两个文件规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时“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规定,是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其他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例如,2007年底前设立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就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该文件明确,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
第一年和
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年至
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软件生产企业“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也应该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优惠。
6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也就是说,上述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同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
误区
四:各项补贴不区分收入性质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种名目的补贴往往比较多。例如,各种税收返还、财政奖励、技术创新奖励、专项研发项目补助等。但很多企业汇算清算时往往不区分各项补贴的收入性质,误把应税收入认为是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把不征税收认为是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创设的一个概念,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入征税收入的范畴。根据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免税收入是一种税式支出,其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予以免除。它是国家根据经济政策目标的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免予征税,而在一定时期又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其支出允许税前列支。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分为以下四类: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因此,各项补贴收入性质认定是否正确,影响着应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等的计算,最终影响应纳税额的正确与否,值得高新技术企业高度关注。此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补贴,享受加计扣除时也要剔除,这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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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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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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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016版正式文件,什么时候才发布?
[律师回复] 2016年1月15日政策吹风会上,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表示: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激发新发展动能。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三部门正在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修订完善。截至2015年度,全国共有高新技术企业共7.9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一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中坚力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暴露出很多不足之处,需要优化认定条件程序,加强后续监管,使其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法和指南跟上时代步伐,产生更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的内容有:将小企业的研发费占销售收入比例由6%调整为5%,使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将现行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调整为“不低于10%”,以顺应研发外包、开放式众包等趋势;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转让。简化优化流程方面: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减少为10个;企业更名不再报领导小组公室备案;各地评审专家的备案管理下放给地方认定机构。为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新修订的认定法明确,采用备案和跟踪管理、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认定机构、申报企业、中介机构及评审专家提出责任要求。《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在修订中,扩充了服务业支撑技术,增加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比如新增检验检测认证、现代体育服务、智慧城市等服务业支撑技术;新增增材制造、石墨烯材料制备与应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新能源汽车试验测试及基础设施等先进技术。湖南科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016版正式文件,什么时候才发布?
[律师回复] 2016年1月15日政策吹风会上,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表示: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激发新发展动能。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三部门正在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修订完善。截至2015年度,全国共有高新技术企业共7.9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一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中坚力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暴露出很多不足之处,需要优化认定条件程序,加强后续监管,使其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法和指南跟上时代步伐,产生更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适当放宽认定条件的内容有:将小企业的研发费占销售收入比例由6%调整为5%,使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将现行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调整为“不低于10%”,以顺应研发外包、开放式众包等趋势;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转让。简化优化流程方面: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减少为10个;企业更名不再报领导小组公室备案;各地评审专家的备案管理下放给地方认定机构。为加强认定和后续监管,新修订的认定法明确,采用备案和跟踪管理、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认定机构、申报企业、中介机构及评审专家提出责任要求。《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在修订中,扩充了服务业支撑技术,增加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比如新增检验检测认证、现代体育服务、智慧城市等服务业支撑技术;新增增材制造、石墨烯材料制备与应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新能源汽车试验测试及基础设施等先进技术。湖南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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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政府补贴免税吗
不免税,但是有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税率的减免,尤其是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在经济特区内所取得,那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第五年可以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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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技术入股企业缴纳个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个人技术入股企业缴纳个税吗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第三条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因此,个人以专利权投资企业应该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2016年9月1日以前,投资入股当期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6年9月1日起,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对非货币性投资给予了5年的分期纳税优惠。个人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入股获得公司的股权,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备案,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纳。
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有哪些
1.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比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等,但是不包括仅仅是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比如武器本身、用于医疗的各种毒药、麻醉品、兴奋剂、用于娱乐的棋牌等)。
2.违反中国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比如带有暴力凶杀或者淫秽的或照片的外观设计,非医疗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克隆的人或克隆人的方法等)。
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比如可以致人伤害或者损害财务的、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
4.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规律、现象等的揭示)。
5.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比如管理方法和制度、时间调度表、推理方法、操作说明、计算机语言和计算规则、计算口诀、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统计方法)。
6.动物和植物品种。
7.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的考虑)。
8.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不宜为单位或个人垄断)。
9.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标识主要是表明产品、服务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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