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提供的工资表目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社保提供工资表的目的是核实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的缴费基数,对于有关社保的具体缴纳情况是需要以员工的工资基数来进行认定的,如果涉及到工资基数的提供有错误的,那么所认定的社保情况是无效的。
社保提供的工资表目的是什么?

一、社保提供的工资表目的是什么?

社保提供的工资表目的是为了核实单位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缴费基数,当事人上一年度月收入(实际上是按照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本年度缴费基数)应与其本年度缴费基数差不多,否则就会被稽核出少报基数,有可能被处罚、责令改正。工资表的格式因各单位不同,有所差异,通常有出勤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扣款栏有病事假、养老、失业、医疗、公积金等项。

二、《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保保险征缴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在办理社保登记时,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提交有关材料来接受社保部门的审查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是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办理社保登记的,如果提交的材料有错误那么是无法办理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社保提供的工资表目的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8****1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6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8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3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社保提供的工资表怎么才符合标准
社保提供的工资表一般要把员工的工资和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做对比,例如参保人如果是新参保的,就按第一个月的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这是一个简单的乘除法运算,可以通过缴费的百分比,就可以很容易地计算出最低工资数,这样计算出来的工资表尽量不要高于这个数等才符合标准。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办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吗?
办社保提供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员工办理社保时,必须对工作单位以及工资待遇标准进行认定,取得相关数据后才可以对交纳社保的标准进行认定,所以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罪的规定是什么?
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罪的规定是:是要根据所涉及的犯罪金额的大小来定罪量刑的?。如果是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办理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吗?
一般来说,办理社保通常是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新参保的情况下,在网上操作增员,上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去社保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原来参保过的只需要员工身份证号信息,就能在社保网站上操作增员,不需要再去社保部门操作。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当地劳动局的要求进行操作。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表姐最近正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请问争取抚养权证据目录需要提供什么呢?
[律师回复]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从女方的角度来讲,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学期快要结束了,还有最后一个小长假,希望快点放,求提供一份元旦放假安排表 2017,谢谢了。
[律师回复] 2017节放假安排 2017定节假间表   、元旦节   20171月1至1月3调休放假3   20171月1(星期)家定节假   20171月4(星期三)照班   二、春节   20171月27至20172月2调休放假7   1月27(星期五农历除夕)、1月28(星期六农历月初)、1月29(星期农历月初二)定节假   2月3(星期五)、2月4(星期六)照班   三、三八妇节   20173月8各企业事业单位放妇半假或者做   四、清明节   20174月3至5调休共3   4月4(星期二农历清明)定节假   4月6号(星期四)、4月7(星期五)照班   五、劳节   20175月1至5月3放假调休共3   5月1(星期、五际劳节)定节假   5月4(星期四)照班   六、端午节   20175月28至5月30放假公休共3   6月30(星期二农历端午节)家定节假   5月28(星期)公休   5月28(星期)公休调至5月29(星期)   5月31(星期三)照班   七、童节 20176月1童放假公休共   6月1(星期四) 童公休假   八、秋节   2017秋201710月4(星期三)家定假与庆节连休7即201710月1至201710月7放假调休7   10月8(星期)照班   九、十庆节   201710月1至10月7放假共7与秋节连休   10月1(星期)、10月2(星期)、10月3(星期二)庆节定节假   10月8号(星期)公休调至10月6号(星期五)   10月8号(星期)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这个办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吗
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话是需要提交这个劳动合同的,在这个时候就需要缴纳社保所需要的材料来进行社保的缴纳。一般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才可以帮忙购买社保,所以劳动合同还是需要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社保需要提供户口簿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社保购买是不需要提供户口簿进行购买的,公民只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企业相关资料就可以进行办理。网报企业,一般只需要提供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就可以办理,不需再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一、社保购买,以当地政策为准,大部分地区取消户口簿要求以北京朝阳区为例子,当地《职工参保登记》(1)当地社保购买以及所需要资料参考如下,没有提及需要提供户口簿 (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 (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报盘文件 (四)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五)外国人参保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上述材料五选一提供一项复印件即可; 3.外国人居留证; 4.如参保人持有《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或《外国人证》则(2)和(3)项可不用提供; 5.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国家国籍的外国人提供)。 二、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大部分地区都实行网上增员(职工参保申请),网上增员主要是简化操作流程让单位在网上办理减少到社保局排队申请的时间。对于企业网上办理增员,只需要企业在办理完增员流程以后,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机构进行备案就可以完成员工参保流程确认,所需资料里面不含户口簿: (一)参保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网上增员成功后打印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加盖公章); (三)企业的社保证原件(五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从以上可以了解到,社保购买是不需要提供户口簿进行购买的,公民只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企业相关资料就可以进行办理。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具体还是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为准。引用资料《职工参保登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每半年要公布账目应该是物业公司提供账目及明细表,可否由业委会以业主大会名义自行公布账目?
[律师回复]
一、村民可直接行使监督权,要求查询账目。如果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二、法律依据: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社保 > 社保提供的工资表目的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