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可以和集体土地置换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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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有土地可以和集体土地置换的。在我国,集体和国有的土地置换的过程中,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国有土地可以和集体土地置换吗?

一、国有土地可以和集体土地置换吗?

国有土地可以和集体土地置换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按照划拨方式获取的国有土地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以与政府协商进行土地间的等面积置换,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不具有处分权,处分权就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由原做出划拨决定的机关收回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可以置换成集体土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需满足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所获收益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置换是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意义上的转让即买卖,出让方交付物或权利,受让方支付价款。而在置换中,一方在交付物或权利时,从另一方受领的不是价款,而是另一物或权利,表现为物或权利的交换,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不能改变转让的本质,适用相关的法律调整当无异议。

二、集体土地置换要交哪些税

1、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产权置换业务主要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税等税种及相应开具等问题营业税般由卖方缴纳,房屋置换有关费用分为置换交易税费和置换业务费用两类,房产置换是需要缴税的,主要是契税、交易费、贴花、产权登记费等都是需要交的。

2、对于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儿女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缴纳营业税;若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的一方缴纳税款。个人以房换房除契税外还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税等。房屋置换,双方只需根据房价的差额缴纳相应费用。

我国的土地的所有权只能是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此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相关的土地所有权的规定,以避免在出现相关的土地经营流转的情形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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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2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所获收益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置换是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意义上的转让即买卖,出让方交付物或权利,受让方支付价款。而在置换中,一方在交付物或权利时,从另一方受领的不是价款,而是另一物或权利,表现为物或权利的交换,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不能改变转让的本质,适用相关的法律调整当无异议。  以上就是关于国有土地是否能与集体土地进行置换以及置换时需要什么条件的讲解了,总而言之,国有划拨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是可以进行置换的,现在国家政策要求对这方面已经放开很多,为了资源整合节约用地,在办理置换时只要符合置换标准,按照规定处理,就能很快的完成。  国有土地可以与集体土地进行置换是大家都清楚的事情,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的。其实所谓的置换也就是土地使用权证转让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形式,所以说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置换其实和土地转让的方式是类似的,同样也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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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农村生活,现在为了生计想承包一些土地发展经济作物,对法律这方面不太懂,请问集体土地置换与土地承包,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2、关于双方互换土地经营后,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和报土地发包方备案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采取转让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则需要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如果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则不需要经过发包人同意,但互换或者转包应当向发包人进行备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也就是说备案只是管理性规定,不影响互换行为的生效。
  3、互换期限的问题。在很多承包地互换纠纷中,都没有明确约定互换的期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承包地的期限为30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期限,那么一方是否可以解除协议呢?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合同的价款、质量、期限没有约定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约定,不能补充的,则根据相关的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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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证能换成国有土地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但国有土地补办出让,涉及很多很严肃的政策,如果是房地产用地,还要进入市场公开招拍挂,其他用途的可以直接补办出让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扩展资料:国有土地证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请问律师,集体土地是否可要求同面积置换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可以置换成集体土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需满足条件: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2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所获收益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置换是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意义上的转让即买卖,出让方交付物或权利,受让方支付价款。而在置换中,一方在交付物或权利时,从另一方受领的不是价款,而是另一物或权利,表现为物或权利的交换,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不能改变转让的本质,适用相关的法律调整当无异议。以上就是关于国有土地是否能与集体土地进行置换以及置换时需要什么条件的讲解了,总而言之,国有划拨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是可以进行置换的,现在国家政策要求对这方面已经放开很多,为了资源整合节约用地,在办理置换时只要符合置换标准,按照规定处理,就能很快的完成。国有土地可以与集体土地进行置换是大家都清楚的事情,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的。其实所谓的置换也就是土地使用权证转让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形式,所以说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置换其实和土地转让的方式是类似的,同样也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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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换房产证吗?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产只能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如果你不是集体成员那房产证不能过户给你,更不存在土地使用证的转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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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集体土地怎样转换成国有土地的?谢谢
[律师回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
第二款、
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国有集体土地和集体农村土地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楼主你好:两者主要在于使用权和可转移性上的区别。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一、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害怠愤干莅妨缝施俯渐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二、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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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换证国有土地证可以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国是实行土地国有制,那么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国家土地时都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么是否可以更换成国有土地证?按照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成可以通过国家征收等方式转变成国际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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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一个亲戚现在在农村里面种地,他们村里的集体土地现在要转为国有土地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
[律师回复] 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
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
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成本,进行估算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一般都是为了公共事业所需的政府征地,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当地地方政府和征地工程主管部门协商,根据当地当时的土地价格进行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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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挂牌拍卖集体有多少
[律师回复]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进行挂牌拍卖”分三步走:第 一、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这叫征地。国家会给予相应补偿。补偿费分三部分:原来是耕地的,有青苗补偿费、耕地补偿等农民对于农田的前期投入和庄稼收获的损失,要评估的;劳动力安置的补偿,农民没地了,有劳动能力的和丧失劳动力的农民都要妥善安置;拆房的补偿。若被征的地上盖有房屋(农舍、抽水机房、仓库等生产资料),农民要搬迁,政府要给予房屋或等值的货币。这部分称为征地费用,由国家出(地方政府出面)。与挂牌拍卖土地所得货币量无关。具体量多少,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标准,但其包含的内容则大同小异。第 二、操作完第一步后,土地性质由集体的变性为国有土地了,作为国土储备。在需要的时候,国家拿出派用场:或者划拨造公共设施例如建高速公路、修机场,军用基地。或转为商业用途,如造工业开发区、住宅小区、商场、写字楼。这种用途是通过市场拍卖进行的。在这之前,还要有规划。拍卖所得者要为此付土地出让金,与政府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中会明确该土地价是按“生地”来计算的还是按“熟地”价来计算。涉及到开发商要否给农民一块补偿。熟地就不需出了。拍卖土地所得,各级政府按规定分成。例如乡镇一级政府得50%,县政府财政得30%,其余给省政府。第 三、开发商办完拿地手续后进入前期开发。总而言之一句话,拍地所得与征地补偿是收支两条线,不挂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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