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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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棚户区改造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就在于棚户区改造房的土地是由国家划拨的,因此,棚户区改造房要想上市,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商品房因为是开发商。花钱购买的,因此商品房的价格可由开发商自己规定。
棚户区改造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一、棚户区改造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

1、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 补贴金额 面积补贴金额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2、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

3、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补偿;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二、棚户区改造房有什么特点?

1、政府棚户区改造公司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划拨,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棚户区改造公司。

2、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后,区人民政府负责调度资金组织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资金封闭运行。

3、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完毕后,由棚户区改造公司申请,国土资源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组织土地供应。

4、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拆迁需要提前进行土地出让或确需进行捆绑出让的项目,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生地出让或捆绑方式出让,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组织出让。

因此,棚户区改造房在改造之前,必须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由棚区改造公司根据相关的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再由国家相关机关进行划拨,最后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交易。但是商品房因为是开发商花钱购买的。所以商品房的价格一般是由开发商自己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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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4、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5、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
6、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三,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一规定调动了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新的政策中,
7、将允许棚户区改造补助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取消了仅可为国有企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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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房子有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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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还是开发商
[律师回复]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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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城中村从狭义上来讲就是棚户区。
从狭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环境卫生脏,楼房很少,常常就是棚户,往往就是百万富翁诞生的摇篮,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很多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国有大型老厂矿周边和城中村是改造的重点地区等等、乱。而这些楼房的主人虽然户籍上是“农民”,在面临强制拆迁时也可能是弱者,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则这些租户不仅住得差,而且身份也更为卑下。而与“合法棚户区”的市民相比。所谓矮穷挫一夕变身高富帅,根本不是梦想,因为没有产权,无法卖出和转让,就变得十分不靠谱,与“城中村”的租户相比,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这里的“外地”租户居住条件更差,但他们与数量多得多的贫困租户相比不是一个档次,甚至与“市民”相比,他们的房租收入也令人羡慕,他们由于没有“棚户居住权”,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所以叫做“乡产权”。外来居民购买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也不用担心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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