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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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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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筑施工合同终止条件包括:1、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条款。2、未按合同期限完工。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建筑施工合同不能随意终止。
建筑施工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一、建筑施工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一)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

《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 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主务;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未规定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解除情况及当事人履行迟延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承包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解除;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适用民法典分则承揽合同关于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的规定。

(二)承包人的法定解除权

《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二、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程序

(1)催告的内容及方式。

当发包人出现列举的违约行为并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并不能当然取得合同解除的权力,而需首先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催告,在进行催告时应注意以下环节:首先,催告的内容必须明确。催告中不仅应明确指出发包人的违约行为以及要求其履行义务的具体合理期限,同时也必须明确告知发包人在其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将行使合同解除权以解除合同。其次,催告的方式必须可以证明。由于《民法典》并未规定催告必须采取书面方式,因此口头形式、数据电文等形式也可能作为催告的方式,但必须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催告方式,都必须注意保留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一般而言,书面催告易于固定催告的内容及保留对方签收的证据,应尽量采用。

(2)解除通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另外,在示范文本通用条款44.5条中还规定,合同一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以方时合同解除。因此,合同解除条件满足后施工单位仍须向发包人发出解除通知,对该通知也同样应明确内容,并注意保留通用送达的证据。

在建筑工地施工的合同中,只要合同签订了,施工单位就有义务完成建筑单位交的施工任务,建筑单位也应该根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建筑施工合同终止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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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本来是接了一个建筑项目的,但是现在因为一些问题没有涉及到,所以准备变更协议了,那么对于建筑施工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包括哪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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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时间,乙方不得违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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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病、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释:第一层按房屋实际面积计算,挑出部分不算面积,卫生间顶用塑料板吊顶,卫生间置换气扇。二、三层丁字拐走廊延伸到尽头,在尽头加卫生间,四楼在求隔房间卫生间安装修(一个套房),四楼顶石楼瓦隔热层不收费,二层洗衣间、储藏室改为卧室。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故意长期停工或多加工钱,如果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须赔尝违约金2万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施工期内,工程质量除委托何鑫监督施工质量外。请张健担任工地质量监理。甲方(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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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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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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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终止违约金具体的金额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在合同当中予以约定。当然了,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做出这样的一种约定的话,那么也是可以通过具体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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