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后的补充协议需要备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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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施工承包合同后的补充协议是不需要再备案的,已我国已正式的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流程,现在只需要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即可依法的施工,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施工承包合同后的补充协议需要备案吗?

一、施工承包合同后的补充协议需要备案吗?

施工承包合同后的补充协议不需要备案了;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不需要去办理备案登记了,施工合同的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的,就不需要去办理备案登记了,毕竟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程序了,当事人不用去相关机构办理备案,只需要保证施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合法的就可以了。

二、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取消施工合同的修改有哪些?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住建部下发通知,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修改。

1、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不再需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取消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不再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删除部分文件中“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施工合同备案不管是正式签订的合同,还有属于补充的协议都可以不用再备案,这也是简化了建设行政门的审批手续,但在施工之前也需要获得施工的许可证,如果没有此证件也是不能正常的开工,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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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和条件,及违约责任。
2、约定定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三、关于还款解押的约定
明确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有抵押约定办理解压手续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四、首付款支付方式
双方需协商首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五、银行面签过户
1、面签:面签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需约定面签时间及条件及违约责任。
2、过户:过户时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约定面签时间及违约责任。
六、物业交割
物业交割和交房两者不同,卖方需留意。
1)约定交割时间:进行物业交割,买卖双方需约定交割时间,如“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
2)约定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自行支付或者通过资金监管进行支付。
七、税费相关
1)房屋基本情况:卖方需要确定所出售房屋年限、是否唯
一,这关系到所需缴纳的税费。
2)税费支付:买卖双方需约定税费支付由哪一方承担。
3)其他税费:如果出现预料之外的其他税费,需明确税费支付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补充协议中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两种:
1)一般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15日(含)内。
2)根本违约:对于卖方,如果卖方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房屋被查封、违约逾期超过15日、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属于根本违约。
3)约定赔付金额:构成根本违约的,需赔付房屋总价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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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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