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买卖房屋了如何终止卖买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又不想买卖房屋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如果是出现了外部的客观不可抗力的因素,那么也是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不想买卖房屋了如何终止卖买合同?

房屋买卖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等特定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双方一旦签订了买卖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其中一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况,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不可抗力的外部条件,那么这个合同是可以解除也可以终止的,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前提条件下,依然是可以解除并且不用承担责任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想买卖房屋了如何终止卖买合同?
一键咨询
  • 167****34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买卖终止协议怎么写?
房屋买卖终止协议怎么写?房屋属于价钱昂贵的商品,一旦签字盖章确认就产生了法律效力,签订购买合同与撤销合同都应该慎重对待,注意合同中所使用的字句。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需注意一切合同都必须符合法规。若产生合同纠纷,可以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终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房屋为不动产,房屋买卖不仅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还须适用有关不动产的法律规定。如城市房屋的买卖须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该规定至少在概念上区分了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成立要件,即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但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上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呢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8条和第44条第1款中所称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理解为既具备成立要件、又具备生效条件的合同。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其次,以下因素会影响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
(1)房屋出卖人是否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者是否经过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
(2)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出卖房屋。
所以,合同经双方签订后,还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5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2023年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
终止房屋买卖协议只要通知对方就可以解除了。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合同解除最重要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怎么办?
[律师回复]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如何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函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函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
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按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要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期限超过了这个时间的话,那么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当事人之间经协商一致是可以续签的。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前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按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要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期限超过了这个时间的话,那么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当事人之间经协商一致是可以续签的。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5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要求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按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要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期限超过了这个时间的话,那么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当事人之间经协商一致是可以续签的。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样本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样本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方(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丙方(新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厦门市的店面签订了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该租赁合同的变更事宜做如下补充:
一、从年月日起租赁合同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用于经营。
二、乙方同意其根据租赁合同交纳的合同保证金直接转为丙方应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由丙方凭合同保证金票据原件到甲方处办理退还手续,该合同保证金退款账号由变更为。
三、经丙方确任其正式有效通讯地址为:如上述有效通讯地址有变更,丙方应于地址变更后及时向甲方确认变更,并将变更后的有效地址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当甲方就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任何事项向丙方以挂号邮递形式送达通知时,以上述地址为唯一有效地址,甲方邮递信件自邮件投寄该地址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通知已正式送达且丙方知道通知内容。依据送达文件,甲方可参照租赁合同相应条款采取必要措施。
四、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丙方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该债权债务转移行为是建立在乙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以上债权债务自本协议生效后,自动由乙方转入丙方名下。
五、租赁场所内物品交接处理及所需费用均由乙丙承担。因交接所产生的纠纷由乙丙双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应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该店面上乙方申请登记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许可证的注销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需自行取得所有与其经营有关的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许可和相关证照,并对其租赁场所内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负责,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
七、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丙方保证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地点:。
房屋合同终止后承租人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终止效力】原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该怎么办? 问:甲乙签一铺门合同,乙分租给丙并签订合同。如果甲乙终止合同(乙方未按时交租给甲方,合同期未满),丙方合同是否还有效。应该如何处理或赔偿。 答:如果乙与甲的合同约定不能转租或乙方转租给你的行为没有得到甲的认可和同意,你与乙之间转租合同无效,合同无效自合同成立时就无效,没有任何约束力 问:因乙方是五层楼几万方的承包人。且甲方已同意乙方在合同期有效内有出租权。现因乙方有几个月未交租给甲方故甲方要上诉并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合同终止,我方的合同是否还有效,请问我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谢谢! 答:原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关系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即原租赁合同是转租合同的前提条件,同时也对转租合同起着制约作用。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人拖欠房租,出租人依法终止租赁合同,则转租合同也随之终止。但是如果转租合同的终止是因为转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次承租人可要求转租人负违约责任。另外,由于转租合同是经房主认可的,甚至房主还参与了收益分成,因此房主对保障实际使用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负有连带责任,承租人可以要求在转租协议终止后与房主直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须以终止转租合同为基础。房主不得随意提高租金,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新租赁合同也可超出原转租合同的权利义务范围,如变更租期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不能终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但是,《合同法》也规定了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6、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此,在符合上述八种条件的情况下,租房合同没到期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二、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退押金吗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承租人由于第一条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时,不需给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由于后两条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房屋租赁双方的合同关系受《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调整与规范。
探望权终止或终止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不想买卖房屋了如何终止卖买合同?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