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买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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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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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外地买房子需要的证件就要看是全款购房还是贷款购房,一般全款购房就需要本人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身就需要开具单身的证明;如果是贷款购房还需要提供银行的流水证明、收入证明、单位的工资证明等。

外地买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一、外地买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1、全款的买房的需要的证件:夫妻的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如果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代办,就等着拿产权证。

2、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


3、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单身:单身证明、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4、如果是新房独自去银行面签(带上述资料,具体资料销售会告知)。如果是二手房,和卖方一同去银行面签。

二、异地买房贷款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

2.银行受理调查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银行工作人员收妥贷款人的住房贷款申请及资料后,将按程序进行调查、核验。

3.银行审核后符合贷款条件的,通知贷款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办理保险、公证、抵押、登记等手续。

4.银行发放贷款。

5.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后,银行归还贷款人所购住房抵(质)押物权证、保险单证等。

三、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对开发商的发售权利进行审查。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注意使用标准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一定要谨慎对待。

3、注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要使用规范的付款方式。

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检查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审查合同文本,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综合上面所说的,外地买房子也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才能依法的办理,而且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所提供的材料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对于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证件是完全不一样的,其目的性也是为了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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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意外事件,意外事件引起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意外事件根据《刑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意外事件是行为人免责的理由。但在交通事故认定中对此并未重视。意外事件是指并非由于当事人过错、意想不到的偶然事故。意外事件的认定,通常须具备两个条件:
1、意外事件对于具有交通专业知积的谨慎作业人来说,根据当时的各种客观条件,确实无法预见;
2、意外事件糸当事人为具体行为时,随机偶然发生的。
二、意外事件引起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我们先来看一个简单的案例:一客车,某日早上出车前,经安全检验员检验,车辆各部位包括传动、制动系统均正常,准予出车。潘某驾驶该车途经一下坡地段,传动轴突然脱落,并致制动失灵,车速越来越快,终于失控,翻下数十米崖下,车辆严重损坏,乘客死三人,伤八人。对驾驶员潘某来说,该起事故是否属于意外事件肇事车辆出车前经检验为合格,潘某确信该检验结论,传动轴脱落是一种偶见的事故,而传动轴脱落后打击制动系统,致制动失效更为罕见。故要求潘某对此应当预见显然苛刻。有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故潘某应负事故的全责。我们认为:不准驾驶车况不良的车辆是指驾驶员有义务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而未尽义务,或者是明知车辆机件失灵而继续行使。对突发事件不应包括在内。对符合意外事件构成要件的,应认定为意外事件,驾驶员可以免责,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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