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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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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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学校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认,不同的情况其对应的侵权责任是不同的,如果侵权人能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就不用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否则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学校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1、 无人侵害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损害但是属于无人侵害的话,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时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比如说,如果一个5岁的幼儿园学生在幼儿园跑步突然摔倒受伤了,那么此时由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推定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证明不了,仍需承担责任。

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损害时属于无人侵害的话,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也就是需要受害人一方证明教育机构有过错,能够证明教育机构有过错,则教育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2、 有人侵害

(一) 被学生侵害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来自自己同学的侵害,那么此时由学生的家长需要承担监护人责任以及学校由于监管不力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两者在承担责任时为按份责任。

(二) 被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侵害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了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侵害,比如说来自教职工的体罚、性侵、心理打击等。那么由教育机构承担责任,而此时教育机构承担责任为作为用人者的替代责任。

(三) 被第三人侵害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来自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的侵害,比如说“10·26重庆女子砍伤儿童事件”。那么此时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如果存在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对学校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也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一旦出现了上述的侵权行为,那么就可以根据对应的规定来确定侵权责任,因此,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一旦违法的话就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到那个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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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一案,人民法院年月日(年度)字第号刑事,现因不服该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销原裁判,或者要求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上诉理由:(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认定事实方面,具体提出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有哪些错误,并阐述否定或变更原审认定的事实根据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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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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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诋毁我们学校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我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第二款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
  
2、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的法律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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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应设立助学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特殊教育是对特殊人群(包括视力、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智力、精神和综合残疾等人群)开展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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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是必需的,特殊教育专业也就随之产生。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特殊教育系刘全礼教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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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撰写教育机构与学校合作协议没有固定格式,主要内容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发挥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优势,作为乙方学员就业优先推荐合作机构;
  
2、在甲方网站(_________)的培训频道为乙方提供以下五项免费服务:
  
① 发布公司基本简介;
  
② 发布培训课程信息;
  
③ 发布最新培训资讯;
  
④ 发布培训导师信息;
  
⑤ 发布成功案例。
  
3、将乙方宣传资料摆放在甲方招聘会现场的培训资料索取处,供招聘企业及个人求职者免费索取。
  
二、乙方责任
  
1、将甲方网站纳入乙方对外平面宣传体系(海报、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作为乙方的网上报名点之一(即在乙方宣传资料显著位置标明“更多课程请访问:_________”);
  
2、如乙方有自己的公司网站,则必须在乙方网站首页为甲方网站作logo图片链接;
  
3、在合同期限内,为通过甲方宣传渠道而报名乙方培训课程的会员提供 折课程优惠;
  
4、在乙方培训现场为甲方提供宣传场地。
  
三、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拒不履行相应责任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就此提出相应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双方的责任不能按规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3、本协议到期如未续约,视为自动终止。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代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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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抚养费包括私立学校吗
抚养费不包括读私立学校的费用。对教育费而言,抚养费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立学校教育费。上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学费,为上更好的公立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以及兴趣素质提高班学费等,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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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三、什么条件可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难以适应普通中小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其中,太原市盲童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太原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有关城区培智学校原则上招收本区范围内的适龄智障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小学年龄一般与普通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年龄相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10周岁。对超过入学年龄的学生,可以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盲校和聋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2人;培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特殊义务教育,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户口薄或身份证,残疾证,到有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特异体质学生提交书面说明。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插班,需出具原学校的成绩及品行鉴定。需寄宿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供本人当年5月份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另外,普通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招收能适应中小学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进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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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三、什么条件可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难以适应普通中小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其中,太原市盲童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太原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有关城区培智学校原则上招收本区范围内的适龄智障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小学年龄一般与普通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年龄相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10周岁。对超过入学年龄的学生,可以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盲校和聋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2人;培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特殊义务教育,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户口薄或身份证,残疾证,到有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特异体质学生提交书面说明。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插班,需出具原学校的成绩及品行鉴定。需寄宿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供本人当年5月份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另外,普通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招收能适应中小学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进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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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已渐趋成熟,对事物已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对一些容易遭受人身损害的行为也有了充分认识,应当在构建和谐的成长环境的同时,鼓励其广泛地参加各类学校活动和社会关系,以利于其更好、更有效地学习、成长。

二,如果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课以学校较重的举证负担,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有的学校会采取消极预防的手段,如减少学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严格限制学生在校时间,一些措施甚至与素质教育目标背道而驰,成为推行素质教育的一大障碍,最终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三,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判断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可以通过采用客观化的判断标准,如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制定了合理、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来缓和举证责任,减轻被侵权人的举证负担,以利于对学生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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