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没证遇征收麻烦多,这两件事做好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第一件事:依法申请报批宅基地,确保获颁证书有依据。第二件事:补办的不能超占面积。
宅基地没证遇征收麻烦多,这两件事做好了吗?

实践中,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面临征收时,广大农民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宅基地及其上住宅房屋的补偿,因为相较于耕地的补偿而言,这才是“大头”。

然而问题在于,现实中为数不少的农民朋友的宅基地处于无证状态,房证没有,地证也没有。

而这样的状况将可能给自己获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制造很多麻烦,甚至可能因此而使得自己的住宅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面临不予补偿的窘境。

那么,广大农民朋友究竟该如何未雨绸缪,遵照法律关于宅基地的各项规定报批、使用,进而避免因无证而带来的困扰呢?本文,在明拆迁律师为大家梳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第一件事:依法申请报批宅基地,确保获颁证书有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

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也就是说,宅基地的申请报批要经历由村道乡镇,再由乡镇到县(市)的逐级报批过程。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的宅基地上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政府会以报批程序存在瑕疵、漏洞为由对已经颁发的证件予以撤销,依据的也正是上述这样的程序规定。

那么自然,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严格走程序,就是规避今后风险的有效途径。

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做到“三到场”。

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上述“三到场”,即确保了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严谨、正确,为村民最终获取宅基地使用权证奠定了基础。

第二件事:补办的不能超占面积

履行了上述申请报批手续,接下来就是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履行其颁证职责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

对新申请宅基地的,当事人在办理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同时申请土地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即批即办,在住宅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即前述“三到场”的最后一项),报人民政府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对已有的宅基地,要充分利用已有宅基地权属来源材料,加快办理登记发证。

要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补偿。

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工作,必须首先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而对于宅基地在补办证书时存在超占面积情形的,则要依据1982年以前、1982至1987年和1987年以后三个时段的不同登记标准原则确定登记面积,完成登记确权颁证工作。

具体规定大家可以自行查阅上述《通知》,这里就不赘述了。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若按上述程序、步骤进行,被征收人从理论上应当可以避免宅基地面临征收却处于“无证”状态的尴尬情况发生,为自己的宅基地上房屋提前买个“平安”。

但实践中确实存在履行了手续却仍未获颁证书的情形,此时若征收方仍以涉案房屋系无证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补偿的话,则是直接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补偿权益。

被征收人就需要及时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介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宅基地没证遇征收麻烦多,这两件事做好了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6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财产分割好麻烦啊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归夫妻乙方所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想要向村子里申请宅基地,但是村里始终不愿意批准,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村里不给批宅基地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集体给本村村民(农业户口或村集体社员)的一种福利,在我们国家,农村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相当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性质分为出让和划拨等,出让土地一般由房开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划拨土地一般用于基建公有住房或公益事业类用地),农民建住房申请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是无偿的。
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

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2、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农村宅基地一般以户为单位申请,《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即“一户一宅”。各地都有相关的宅基地批准和管理文件,内容大体相同,申请批准的面积当然有标准。比如我这边规定:6人以上为大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的,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荒地荒坡的,不得超过160平方米。4至5人为中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注销公司麻烦吗
注销公司流程复杂手续繁琐,至于麻不麻烦要看个人。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麻烦问一下 宅基地是否一户一宅是归国家土地资源局管吗?
[律师回复] 很高兴回答问一下现在宅基地一子一宅还是一户一宅这个问题。《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和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通知》,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因此,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这两条规定共同确定了“一户一宅”原则。所谓的“一户一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申请第二处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则成了两处地了,显然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当然“一户一宅”的目的在于限制农村村民一户在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情况下申请第二处宅基地,但是并不限制村民一户拥有两张或者两张以上的宅基地使用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注销麻烦吗
不麻烦,到办证服务大厅,带好资料直接办理就可以了。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解散公司麻烦吗
公司解散程序: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3、注销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律师你好!麻烦咨询一下 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是应当先分户再申请
[律师回复]
1、农村分户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候需要携带相关证明。
2、户口本、村委会证明材料、新成员家庭名单、分户申请单。
3、如果是离婚的要携带离婚证书。
4、当地派出所,审核通过,会向国土部门报备,完成相关文件。
5、然后村委会会在村里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异议,就算申请成功。
扩展资料申请条件第
一、现有住房居住拥挤,并且宅基地面积少于宅基地所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这个很好理解就是自家的房子小,比规定的最小面积还要小的农户,也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的。

二、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建新房分户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孩子结婚这在农村是件大事,尤其是兄弟俩的,完全可以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建房结婚。

三、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作为村里的一份子,不能影响村子规划改造的进程,搬迁的话,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可以放心的去申请。

四、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而且确实在农村无住房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例如: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这个就没必要在解释了,说的很清楚了。

五、符合县级以上政府所规定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您好,麻烦问下关于宅基证的问题,可以吗?
[律师回复] 怎样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手续很简单。费用低廉,只需要20块。你找好店面后,别急着签合同,先向房东索取房产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看一下店面的房屋使用用途是否为“商住”性质,最好亲自去工商部门咨询一下这个店面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因为住宅性质的房屋办营业执照很麻烦,要搞什么“住改商”手续。(如果房东不放心给复印件你,最好和房东一块儿去工商部门咨询)然后就是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办营业执照,你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户一般缴纳的是定额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定额税。个体户的定额税征订的标准有很多,不仅仅是经营项目,也不仅仅是店面的面积,他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你店铺所在路段,以及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店铺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多少钱。如果税务部门认定你的每月经营额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交国税,只需要缴纳地税,如果被认定每月经营额高于5000元,那么就要交国税和地税两种税了。个人建议,要和向你定额的税务局的专管员搞好关系,招待好他们,是很有用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注册公司麻烦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注册公司麻烦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孩子大学毕业后回来做了老师,不用在城里买房但是需要在家里盖一个房子,需要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所以咨询一下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二、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三、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四、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六、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宅基地没证遇征收麻烦多,这两件事做好了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