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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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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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则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补偿或赔偿。

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补偿,分3种情况:

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合法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 1;

3、无补偿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补偿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三、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般而言,员工主动辞职的,企业无须支付补偿金。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员工仍可向企业主张经济补偿金。“被迫辞职”包括劳动者以下列原因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克扣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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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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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家住贵州六盘水市的张某于2009年受雇到贵州玉舍煤业公司从事井业,合同期5年,公司依法缴纳保险。2011年1月11日,张某在作业过程中受伤,后经评定为8级工伤伤残。2011年11月20日,张某调岗至公司保卫处工作。2013年3月6日,张某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张某到当地仲裁机构立案时,工作人员对张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主张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为由不予受理。
经济补偿金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费用。具体到本案,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必须有相关依据方能水落石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
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其中38条规定了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情形,简单概括为用人单位不按合同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或条件、托欠工资、不交社会保险、违反法规损害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无效、其他这6种情形。根据本案客观事实,用人单位没有38条中的情形。因此,张某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应根据38条第6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规定引用法律规定,若张某因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有法规作为依据的,则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46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反则不然。
至此,找出张某因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势必成为本案用人单位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关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第二项的规定,本案张某在8级工伤伤残的情况下,其有权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所在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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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开除职工,也就是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若是符合其中的条件要求,那么单位开除职工的行为,就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因为职工本身有违法违规行为,让单位将其开除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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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关系对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判人员的;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9、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0、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 1、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 3、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 4、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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