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几种事项,你的房屋是违建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现已不存在)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出现下列几种事项,你的房屋是违建

实践中,被征收人已经习惯于看征收维权律师讲“违法建筑真的违法么?”这样的内容了。

因为看来看去,其最终结论无疑就是所谓违建不一定真的违法,更不一定真的没有补偿。

然而本文,在明律师却想十分严肃、郑重地警告广大被征收人,对于下面的这种征收中的常见状况,你的房屋百分之百是违建!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征地拆迁维权律师杨在明表示,这种情况就是频频见诸媒体的抢种、抢建行为。

综合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来看,这种行为已被确定性地评价为违法行为,是没有办法因此而拿到一分钱补偿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在明律师认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这一时间点应理解为《条例》第13条规定的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

也就是说,一旦被征收人看到了政府张贴出来的征收公告,就不能再实施上述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了。

而且在实践中,这一“暂停时间点”还有可能被各地方的规定提前,即在征收公告发布以前就被禁止了。

譬如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第四项之规定,对符合房屋征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自收到区县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暂停公告,告知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这一事项应书面通知规划、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而这一发布“暂停公告”的时间点,是要早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的,这点广大被征收人需要正确理解。

那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情况如何呢?《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之九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这个暂停时间点,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拟征地公告”发布之时。

我们再来参考一下北京市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更加具体的规定。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区、县国土房管局核准用地单位的申请后,应当就相关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用地范围内予以公告。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现已不存在)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五)房屋、土地租赁;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也就是说,只要区、县国土房管局的暂停公告一出,上述6类事儿就都不能干了。

在明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类似的抢栽、抢种、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利益的行为,从动机上即为牟取私利而增加国家征收成本,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行为上又为上述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所明令禁止。

故常见于新闻的在征收范围内盖高层、安路灯、栽青苗等行为均属根本性违法,在实践中也是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的。

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依法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否则,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白白开销一笔抢建费用外加人力成本而什么都得不到,实在得不偿失。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9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出现下列几种事项,你的房屋是违建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6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被拆迁人注意啦,出现下列几种情况,你即将面临着强拆?
第一,被征收人拒签协议后(强拆蓝色预警)。第二,逼迁出现时(强拆黄色预警)。第三,街坊、邻居发生偷拆、误拆时(强拆橙色预警)。第四,不明身份社会人员频频活动时(强拆红色预警)。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征收中出现这种情况,你的房屋百分之百是违建!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现已不存在)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因为我长期不会家里,所以爸爸觉得家里自建了那么多房屋空着也是浪费,所以想卖掉几件房,但是我爸爸不懂自建房屋买卖政策,我就想帮他问问自建房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农村自建房转让
①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应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同村人)的成员;
②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③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④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二)农村自建房买卖
⑤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⑥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⑦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⑧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⑨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三)农村自建房买卖额外注意事项
现下,农村自建房已成为一种流行趋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选择回家自建房。但是由于农村建房的面积一般都不大,楼层不高,因为造价低、工期短,专业的施工队不愿意接这种小工程。很多建房者只好找零散组成的施工队,因为缺乏专业性,也没有专业的监理人员,自建房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所以在进行农村自建房买卖时,买方更应额外注意以下四点事项
⑩ 建房者因法制意识淡薄,对自建房施工图纸和工程队的资质要审批这件事,都置若罔闻;故而买方应该核验这些手续、资质是否齐全、合法;
?一些建房者安全意识薄弱,搭建的脚架、扶手不稳固,特别是对受力重、易磨损的部位不随时检修加固,埋下了安全隐患。建房过程中偷工减料现象十分严重,有些新房砂浆中的水泥含量不足10%。房屋结构不合理,造成砖柱失稳。故而买方要慎重核验房屋质量;
?农村自建房规划存在一定漏洞,一些自建房不按规划建房,有的农民受以讹传讹的“风水”观念影响,将房屋建在山脚集雨地带,或谷口风道旁,一旦洪水暴发,灾难在所难免,故买房者也应仔细考量。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9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查询房屋是否违建建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森林法》
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
(1)、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国家征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2)、本村村民或者本村村办企业,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中出现这种情况,你的房屋百分之百是违建!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现已不存在)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违建房屋出租,房东退租是违约吗?
[律师回复] 每年的秋季,都有大量的大学毕业生踏入职场,开始了租房生涯。但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在租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因受骗而导致利益受损的现象。  黑中介、二房东、合同细节约定不明等因素,都会给租房后的生活带来很多烦恼。  实地仔细勘察,避免后续麻烦  看房子尽量挑白天,实地勘察时应考察户型、采光、安静度、周边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等,还应该注意水电、电器、煤气热水器有无问题。上班时段体验一下房子到工作单位的交通路线。很多职场新人在租房时觉得房子还不错,看一眼就签订合同了,但租房后才会发现房子周边环境太乱、交通不便等问题。  选择信誉中介,避免被黑  合法经营的中介公司都应持有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下发的相关证件以及租赁业务许可证。在看房之前也不需要签署任何协议。在租房成功之前,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都应该是无偿的。黑中介往往以这些好房源当幌子,等到租房人要看房时,又谎称房子已经出租,然后带租房人去看一些高租金的房子,乘机强收看房费、信息费。职场新人在找中介时,一定要看清中介的营业执照,这样可避免踏上黑中介的贼船。  检查房产证,慎防骗局  二房东在合同约定租期满后,将房屋租给新房客,要新房客一次性支付长期房租,或是将房子高价转租给房客,从中骗取差价。职场新人在租房前,最好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并想办法弄清房产证真伪以及房东与房屋租赁登记人是否一致。对于二房东转租的房子,租房人要了解二房东有没有原房东的转租授权,并注意租房者签订的新租房合同期,千万不要超过原合同的租赁期限。  签合同需谨慎,当心押金难返还  签订合同时,应该在房东或中介公司在场情况下,检查家具填写清单。要明确合同中的义务和权利,并要约好付款方式。很多职场新人没看清合同条款就签了字,出现纠纷后又难在合同上找出证据,关于物管费缴纳、家具使用费、水电费这三个方面的约定,是很多租房者事后屡屡碰到的陷阱问题。没有经验的租房者因此难以获得全部的押金。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9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建筑用地未批先建违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取得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方式。 “未批先建”是指建设单位未依法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建设项目环境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新环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长期未被处罚,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环境行政执法或难作为;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过广,不但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也加大了环境行政执法难度。 1、建设用地是生活场所、操作空间和工程的载体,不是直接利用土壤,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 2、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建设用地较为容易,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 3、土地利用价值高。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4、区域选择性强,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征收中出现这种情况,你的房屋百分之百是违建!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现已不存在)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私建厂房,下列方法助你维权
第一,在面对强拆时,尽可能不要选择使用武力解决问题,第二,多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面临拆迁时,被拆迁人一定要尽可能了解当地政府征收拆迁政策和相关文件,比如拆迁原因、补偿标准等,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报建7层建9层半算违建嘛?像这种房子建好入住还会拆嘛?
[律师回复] 这个是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的,是可以拍到违法建筑的,但是在拍到后是会来认定你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如果是的话,那么是需要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出现下列几种事项,你的房屋是违建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