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是不会构成善意取得的,对于善意取得的前提是当事人已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也办理了全部的登记手续,只要当事人是属于善意取得,那么所有权人是不能追回的。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

不动产善意取得没过户,并不构成善意取得。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因此,对于房屋等不动产而言,善意取得应该以依法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为前提。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成立是建立在不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财产而第三人出于善意和对不动产的公示效力基于信赖而获得不动产物权的基础之上的。而之所以会产生第三人对无权处分人的信赖,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财产。

共有房屋,由于某种原因只登记为一个人所有或谎称其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或受让人有可能对出让人的行为合理理解为全体共有人同意而产生信赖。

(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是以登记产生公示的效力,因此登记具有公信力。但以现在的社会发展状况来看,登记依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造成不动产登记瑕疵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由于登记机关的错误登记,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并非真实的物权人。如误将甲登记为乙。

2.不动产登记以外的法律变动。如本是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但其不愿用自己的名义办理所有权登记,与自己的朋友乙约定,而将房屋所有权登记为乙,此种约定非赠与或放弃所有权的意思表示。

3.作为不动产权利变动的原因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物权人将物权转让给他人,但由于存在胁迫、欺诈等为法律所禁止的意思表示瑕疵,而导致当事人进行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丧失物权法上的效力,就应消除物权变动的后果,进行更正登记,恢复原物权人所应有的法律地位,但在更正登记之前,原登记对善意第三人仍具有公信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动产善意取得那么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归取得人所有,但如果在获得房子时未办理交付登记手续,那么就不会构成,所以,在认定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善意取得他人的财物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
一键咨询
  • 136****20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7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8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指示交付适用善意取得吗?
指示交付适用善意取得,在我们国家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当中,有一点就是必须要让善意的受让者,由于相信没有权利处分的人享有其处分权。指示交付的话,也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是可以成立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出让人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在商品交易在更广泛的领域中进行,能够均衡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善意取得制度有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和关于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这两方面的研究。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了解一下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受让财产时为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你好关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受让财产时为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指示交付可以善意取得吗?
指示交付可以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当中的构成要件,他的一种方式就是让善意人在相信无权处分人员享有处分权而进行交易。所以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指示交付的情况之下的话,也是可以完成善意取得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了解一下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受让财产时为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0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二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具备两项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票据善意取得的主观要件是受让人必须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票据善意取得的客观要件是受让人需依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且依背书连续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
(二)三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三项要件。包括:
1、须受让人从无票据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
2、须依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
3、取得票据之时须无恶意或重大过失。
(三)四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四项要件。包括:
1、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
2、必须是依票据法上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
3、必须是基于善意而取得票据;
4、必须是付出相当代价而取得票据。
(四)五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五项要件。包括:
1、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2、须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
3、在票据上必须有有效的票据债务存在;
4、受让人须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5、须给付对价。
笔者基本赞同五要件说,认为构成票据善意取得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是从无票据处分权的人手中取得票据
所谓无票据处分权,笔者认为应该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为无票据权利亦无处分权;二为有票据权利但无处分权。
第一中情形比较常见,但法律对此无处分权人,仅局限在持票人的前手,至于其间接前手则不问。
第二种情形为让与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形。综上所述,笔者将票据善意取得的第一个条件,归纳为“前手无票据处分权”。
2、须依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而取得
我国票据法上规定的转让方法,仅指背书而言,未以背书取得票据的,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例如,通过税收、继承、赠与、公司合并、破产清偿、普通债权转让等方法取得票据,即使取得者为善意,亦不能发生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此时取得者的票据权利,不发生对票据债务人的抗辩切断,票据债务人可以以对其直接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取得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指示交付能善意取得吗
指示交付是可以适用于善意取得的。善意取得指的是没有权利处理被他人委托占有的财产的人,可以将此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必须出于善意的原则。这个时候受让人就获得了这笔财产的权利,而原来的权利人则丧失了对这笔财产的所有权。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二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具备两项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票据善意取得的主观要件是受让人必须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票据善意取得的客观要件是受让人需依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且依背书连续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
(二)三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三项要件。包括:
1、须受让人从无票据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
2、须依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
3、取得票据之时须无恶意或重大过失。
(三)四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四项要件。包括:
1、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
2、必须是依票据法上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
3、必须是基于善意而取得票据;
4、必须是付出相当代价而取得票据。
(四)五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五项要件。包括:
1、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2、须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
3、在票据上必须有有效的票据债务存在;
4、受让人须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5、须给付对价。
笔者基本赞同五要件说,认为构成票据善意取得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是从无票据处分权的人手中取得票据
所谓无票据处分权,笔者认为应该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为无票据权利亦无处分权;二为有票据权利但无处分权。
第一中情形比较常见,但法律对此无处分权人,仅局限在持票人的前手,至于其间接前手则不问。
第二种情形为让与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形。综上所述,笔者将票据善意取得的第一个条件,归纳为“前手无票据处分权”。
2、须依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而取得
我国票据法上规定的转让方法,仅指背书而言,未以背书取得票据的,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例如,通过税收、继承、赠与、公司合并、破产清偿、普通债权转让等方法取得票据,即使取得者为善意,亦不能发生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此时取得者的票据权利,不发生对票据债务人的抗辩切断,票据债务人可以以对其直接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取得者。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0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受让财产时为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请问合同无效是否能构成善意取得
[律师回复] 善意取得是一种物权制度,合同规定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范畴,合同无效的,不构成善意取得,但是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权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善意取得质权的条件,质权能不能善意取得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得,是指财产占有人将其无权处分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足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根据该条最后一款的规定,质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的善意取得也适用该条规定。
二、质权能不能善意取得,需具备哪些条件
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
2、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如果完全由质权人就其出于善意举证,属于加重质权人负担的行为,不利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质权。无偿取得质权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在有偿取得质权的情况下,合理的对价也是衡量质权人取得质权时是否善意的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质权的取得一般是以支付一定的对价作为条件的,这反映了质权取得的一般规律,违反了这一规律的财产转让就可能引起人们对该项交易是否属于善意的合理怀疑。
4、质押财产已经交付给质权人。占有的转移即交付质押财产是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如果双方仅达成合意,而没有发生质押物的占有转移,则不能发生质权善意取得的效果。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以不法占有的他人存单质押的,该质押应当属于无效。如以偷、抢、骗、捡的存单出质的,债权人无论在主观上对出质人不法占有存单的状态知悉还是不知,质押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债权人不能取得质权。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质权的善意取得理论。根据质权的善意取得理论,出质人以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出质的,当债权人不知道该财产的真实所有关系,实属善意时,债权人可以在该财产上取得质权,而以不法占有的存单出质,不符合质权的善意取得理论,应认定债权人不能取得质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吗?
原始取得的特征之一就是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不是原所有者的意愿。善意取得就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的,并不是以原权力者意愿而得,所以属于原始取得。所以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善意取得,质权能不能善意取得,需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得,是指财产占有人将其无权处分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足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根据该条最后一款的规定,质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的善意取得也适用该条规定。
二、质权能不能善意取得,需具备哪些条件
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
2、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如果完全由质权人就其出于善意举证,属于加重质权人负担的行为,不利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质权。无偿取得质权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在有偿取得质权的情况下,合理的对价也是衡量质权人取得质权时是否善意的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质权的取得一般是以支付一定的对价作为条件的,这反映了质权取得的一般规律,违反了这一规律的财产转让就可能引起人们对该项交易是否属于善意的合理怀疑。
4、质押财产已经交付给质权人。占有的转移即交付质押财产是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如果双方仅达成合意,而没有发生质押物的占有转移,则不能发生质权善意取得的效果。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以不法占有的他人存单质押的,该质押应当属于无效。如以偷、抢、骗、捡的存单出质的,债权人无论在主观上对出质人不法占有存单的状态知悉还是不知,质押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债权人不能取得质权。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质权的善意取得理论。根据质权的善意取得理论,出质人以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出质的,当债权人不知道该财产的真实所有关系,实属善意时,债权人可以在该财产上取得质权,而以不法占有的存单出质,不符合质权的善意取得理论,应认定债权人不能取得质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善意取得是否原始取得?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在我国的物权变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善意取得是一种原始取得,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所有权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予以赔偿,善意取得必须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