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确权都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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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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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房屋确权都包括什么,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区别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典房屋确权都包括什么

一、民法典房屋确权都包括什么

1、民法典规定,房屋确权是指确定房屋的物权,而房屋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以房屋确权就是确定这三种权益。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区别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2、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

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

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个持证人。

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

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

3、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

“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4、夫妻间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约定外,二者是对该房屋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夫妻之间对于该房屋的收益、处置权利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确权是指对房屋物权的确认,而房屋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房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所以对房屋确权就是对这三种权益进行确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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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始登记: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后,经过初始登记才能取得大产证。
3、转移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4、变更登记: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他项权利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6、注销登记: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房屋权属证书有哪些
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屋权属登记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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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移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4、变更登记: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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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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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合并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摘要】正确确定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前提。本文将结合实际调研情况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运用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建议。
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报的子公司的范围,正确确定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前提。研究合并范围可以规范投资企业的合并行为,减少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主观随意性,提高合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本文将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合并范围应用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
(一) 确定合并范围的理论基础
目前国际上有三种合并理论,即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三种理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对企业集团的界定、合并范围的确定和合并方法的选择方面。如何确定合并范围主要取决于合并财务报表采用哪一种合并理论。在新会计准则颁布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母公司理论。新会计准则改变了原来的做法,以实体理论作为编制合并报表的理论基础。按照实体理论,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不是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控制意味着母公司和子公司在经营、资产运用和财务上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就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从这个整体角度考虑采用什么合并方法,如何进行处理。
(二)确定合并范围的关键是控制
按照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原则,凡是能够被母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和一些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都应纳入合并范围。控制,是指投资企业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控制通常表现为权利和利益标准两个方面。所谓权利标准是指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控制是一种权力,是一种法定的权力。控制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所谓利益标准是指投资企业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为了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1. 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范围
投资企业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就拥有对该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能够主导该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特别是董事会,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政策实施控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的最明显标志。表决权不等于股权投资比例。表决权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事项持有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一般情况下与其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是一致的。
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二是投资企业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三是投资企业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在第一种情况下,持股比例可以直接获得,后两种情况下持股比例要进行计算才能获得。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在控制权数量确定上采用的是加法原则。如P公司拥有S1公司90%的表决权,拥有S2公司30%的表决权;S1公司拥有S2公司60%的表决权。在这种情况下,S1公司为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通过S1公司间接拥有S2公司60%的表决权,与直接拥有30%的表决权合计,P公司共拥有S2公司90%的表决权,从而S2公司属于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也应当将S2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加法原则立足于母公司在子公司中通过自己控制的股权影响控制和支配了子公司的少数股份的表决权,考虑的是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体现合并范围的确定基础——控制的实质内涵。
2. 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表决权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
实际工作中,投资企业如果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表决权,但通过其他方式能够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政策实施控制,这些被投资单位也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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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最近急需要钱,所以打算去贷款,用房子做抵押,麻烦问一下大家民间借贷房屋抵押流程都包括哪些?谢谢。
[律师回复] 个人借款区别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是指公民之间或者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借款(通俗讲是指民间借贷)。现阶段民间借贷非常多,而往往一些债权人最后无法追回借款的原因都是没有办理抵押或者担保,由于房产交易中心对个人之间抵押审核比较严格,所以需要双方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需要经过公证。

一、房产抵押民间借贷流程
1.评估:(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需要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出评估报告,看有多少可贷的额度)
2. 抵押公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需要到公证机关面签《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公证。
3.将房产证、土地证、经过公证的《抵押贷款合同》、评估报告、借款人/抵押人的身份证、结/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结婚证明、无婚姻证明)等表示身份、户籍、婚姻关系的各类证明文件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审核。

4.房产交易中心受理抵押登记后,出具受理单,在5-7个工作日出具他项权证。
5.抵押权人看到他项权证后放款。
6、还款。
7、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解除抵押。
二、准备签约阶段的审核工作:
1、预核实房地产权利人身份真实性,了解抵押权人、抵押人的户籍信息,抵押房地产之属地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需要查询房产是否抵押被查封)。
2、审查制作《抵押贷款合同》。
3、如果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一方不能当面办理抵押手续,需要由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办理的公证。
三、签约阶段
1、核对并复印借款人/抵押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籍本)、结/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结婚证明、无婚姻证明)等表示身份、户籍、婚姻关系的各类文件的原件,对个人身份信息、户籍关系等进行形式甄别。

2、对于受委托签署《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或《保证/担保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的,还需仔细查看经公证或认证之《委托书》原件,核对抵押房地产坐落、委托事项、有无转委托权限等信息,根据办理抵押登记的经验对受托人进行善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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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竣工验收都包括哪些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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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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